莒南政办字〔2022〕3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坚持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使校园及周边环境面貌得以改善,治安稳定有序,安全防范机制体制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校园安保管理。落实安保经费,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和器材,完善安保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门卫、保安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安保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公安机关要统筹安排巡逻查控勤务,继续推行校园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制度,落实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的“三见警”要求。(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各镇街、各学校)
(二)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组织和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减轻交通拥堵,确保车辆有序进行;严格落实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许可制度,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隐患排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学校周边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路设警示、限速慢行、人行横道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拒绝乘坐超员校车及无校车资质车辆的海报或宣传标语。(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各镇街、各学校)
(三)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涉校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加强不良社会青年、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等高危人员监管;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清理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等行为,严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注重各类安全稳定隐患的源头治理,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早掌握、分析、预警和处置各类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检察院、司法局、各镇街、各学校)
(四)规范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经营。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日常管理,对校园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出租房屋及承租人员的情况统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出租房屋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对风险点建立台账。加大对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力度,禁止在学校校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依法对校园周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全面清理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卷烟、电子烟、酒商家,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杜绝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行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各镇街、各学校)
(五)治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强化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50米内无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出售“刮刮卡”等赌博性文具、玩具。(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各学校)
(六)落实校园周边疫情防控。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在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环境消杀、人员健康记录等关键防疫环节的情况,督促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戴口罩、扫码登记、查验行程码、环境消杀、通风换气等防疫措施,确保各项防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学校)
四、阶段划分
本次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督查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各学校要对照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学校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街和县教体局相关科室,积极协调解决,确保查的实、改得好。
(二)集中督查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各镇街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莒南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县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对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活动开展迅速,工作落实有效的进行表扬,充分调动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校长要贯彻《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加强与所属镇街、社区、派出所、卫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成立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要紧盯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真正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即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工作联动,提升处置能力。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同时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常态长效要求,完善规划,强化保障,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附件:各单位联络员联系表
附件
各单位联络员联系表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20〕7号)和《临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临爱卫发〔2021〕2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持续发扬爱国卫生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全力实施源头控制,着力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爱国卫生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卫健、城乡建设、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确保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镇、村两级爱国卫生工作部门要研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1—2次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各村各单位指定专兼职机构(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长期管理相结合,推行网格化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提高依法科学治理水平,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镇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部署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单位配合的原则,扎实推进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镇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清”“六要”“三加强”“四化”。“四清”:清除垃圾死角、清理堆积废物、清扫走廊过道、清洁污水臭洼。“六要”:个人防护要做好、家庭卫生要整洁、小区环卫要保障、公共区域要清洁、密集场所要管控、垃圾分类要普及。“三加强”: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设置与管理;加强“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常态化管理,推进实施“三线三边”(公路、铁路、江河湖沿线,城乡、边界、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化”:实现建设硬化、亮化、绿化、美化。
农村环境卫生要做到“清五堆”“三管好”“两提升”。“清五堆”:清理柴堆、土堆、草堆、粪堆、垃圾堆。“三管好”:着力改善村容村貌,管理好生活垃圾和储运设施,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消毒;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管理好厕所粪污减少疾病粪口传播隐患;积极引导科学养殖,管理好畜禽养殖降低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两提升”:实现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
(三)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长效管理机制
1、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鼓励各单位各村居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管理指导队伍,开展以健康中国行、爱国卫生周、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小手拉大手”“健康面对面”等为主题,以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知识为重点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2、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建立以卫健部门为牵头,各单位爱国卫生机构为主导,各村卫健机构为支撑,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推动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健康促进旗区和促进场所建设,落实控烟各项措施,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全社会讲究卫生、摒弃陋习、促进健康的良好局面
(四)健全以鼠疫防控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群防群控,发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充分发挥爱国卫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害因素控制、防控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城镇以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农村以鼠密度较高地区为重点,定期开展大规模集中灭鼠灭蚤活动,确保鼠密度、蚤指数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居民做到“三不三报”(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私自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出疫区,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鼠疫患者、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患者和急死患者)
(五)健全卫生城市与健康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高标准,争创高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卫生村创建工作,带动城乡环境状况和居民文明素质整体提升。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积极探索和开展健康城市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依法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分工负责制,推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通报、联议联动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栏、业主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及时、高效、准确将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爱卫会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积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莒南综执发〔2022〕18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营造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营造分工方案
为切实增强宣传舆论氛围,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现对我局“安全生产月”氛围营造工作按照职责进行分工,请局属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分工
(1)通知辖区内所有沿街商铺(企业、个人)进行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直属中队城区中队
(2)公共自行车宣传栏、电子屏等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科
(3)通知城区管辖范围内户外大型立式电子显示屏所有企业、个人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执法协调科
(4)组织环卫车辆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播放录音。
责任单位:环卫处
(5)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责任单位:环卫处、天楹公司
(6)对办公场所门口周边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条幅2条及门口宣传牌左右各一。
责任单位:行政科、安全股
(7)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科室:宣传科
(8)6.16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责任单位:安全股牵头,执法大队、行政科、车队协助
(9)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二、工作要求
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月”与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务求活动实效。
县安委会办公室搜集了部分“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防灾减灾公益视频,并制作了公益广告,请各部门、单位到公共邮箱自行下载,全面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在各辖区领域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公共邮箱:jnxyjxc@163.com,密码:xc123456(因下载次数过多,建议错峰下载)。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包括照片、影像资料等),同时要认真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学习、培训的安排,并把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宣传标语照片、工作总结于6月30号之前一并报送安全股。
莒南综执发〔2022〕17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中心):
《莒南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部署要求,夯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全县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安办发〔2022〕69号)和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创新举措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方面突出问题。聚焦环卫园林、市政设施、城管执法、户外广告和智慧城管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各单位、科股室(中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责效能。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5月-10月)。各单位、科股室(中心)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创新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单位、科股室(中心)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制定落实具体的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到位;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部门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实施清单管理,能尽快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强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发动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制定落实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四)大力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组织第三方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并探索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管控违法行为。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并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五)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六)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事故警示教育。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
四、整治重点
(一)环卫园林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焚烧飞灰安全规范处置,填埋气体导排、防爆、防火等安全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垃圾堆体安全监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园林环卫作业人员劳动保障和安全教育,作业设备日常管理、检修以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新植树木支撑加固不到位,死树枯树、枯枝残枝巡查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园林环卫科、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二)市政维护安全管理。补齐城市防汛排涝短板和易涝积水点排查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公共停车等市政设施管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政设施维护作业中,动火、高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未落实审批制度,未按操作规程作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市政管理科、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三)户外广告和执法安全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制度不落实,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排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大型执法现场未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执法协调科负责)
(四)智慧城管安全管理。信息采集员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不足,信息采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数据在存储、使用、共享、开放、传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数管中心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有关职能科室将综合运用协调、调度、警示、约谈、挂牌等措施,督促各单位、科股室(中心)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也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督导考核科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督导检查,牵头每月一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集中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予以通报,对执法行动中处罚的企业,将给予公开曝光。局属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做好县安委会每季度守好“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迎查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三)依法依规依纪问责。紧盯部门单位以及涉及的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将问题线索进行移交,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为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清单》,6月6日前报局安全股备案。
莒南综执发〔2022〕16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发〔2022〕12号)精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科股室队(中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6月底前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通过培训辅导等形式,向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科股室队(中心)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局宣教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和我县细化70 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各类渠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积极参与“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 项创新举措上墙上宣传栏,细化70 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局宣教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6 月份认真组织参加“一次培训、一次考试”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 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各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有奖举报查找隐患机制,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积极提供曝光案例,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8.组织参与集中宣传报道。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诊断等重要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各科股室队(中心)要认真搜集相关线索,及时提报稿件,配合开展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局宣教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重奖激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省应急厅、省法院等12 部门出台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对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9 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市县有关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推广举报方式和渠道,强化宣传和培训。(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大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部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局宣教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组织开展防汛等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规范化开展行业领域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局市政管理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线上线下结合,扎实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3.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充分利用“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咨询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结合实际,将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安全宣传“五进”, 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5.典型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落实《莒南县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责任单位:局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组织多种形式安全“五进”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队伍,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6月16日左右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户外电子显示大屏、商户LED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科股室队(中心)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科股室队(中心)请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局安全股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局安全股。
莒南综执发〔2022〕15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城区发生的洪涝灾害,切实做好防汛和应急两项工作,整合力量,提高效率,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城市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将防汛、应急两项工作合二为一,结合我县城区防汛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防微杜渐原则。要居安思危,预防在先,以防为主,常备不懈;预防要全面细致,不留盲区、死角和漏洞。
(二)以人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科学防控、高效、快捷、有序开展。
(三)各负其责原则。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纪律、定奖惩”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应急处置原则。出现突发事件、汛情后,分包领导、分包科长以及各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第一时间到岗,迅速开展工作,应急处置。
(五)盯守巡查原则。地道桥和主要街道专人盯守,园林绿化、河道设施、城市路灯加强巡查。
(六)责任追究原则。对不能及时到岗、擅离职守、措施不力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任务目标
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开展工作,确保防汛和应急工作安排科学周密,预防工作充分完备;防汛、应急工作现场秩序良好、有序、高效;城区雨污排水管道、下水道保证畅通、泵站排涝设施齐备完好,启动及时,运转高效;市政、园林、河道、环卫等设施管理安全科学;城区主要道路和铁路桥下穿道路涵洞交通通畅。
三、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局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具体分工如下:
(一)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应急计划(规划)和预案。
2、协调、组织和指挥全局防汛应急工作。
3、协调与其他部门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二)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组织协调局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应急工作,传达落实防汛应急有关决策和指令。
2、有关防汛应急工作的通讯联络、车辆保障、与上级或其他防汛应急部门的联络。
3、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落实具体防汛应急工作。
(三)各专项工作组
1、园林市政防护组
责任单位:园林。主要职责:
(1)负责对园林绿化设施进行巡查,对倒伏、折断的树木、枝干等进行及时移除、修剪和管护,确保道路畅通。
(2)负责雨后对受损的行道树及绿化带进行补植补种。
(3)负责雨后尽快恢复受损的公园、游园等场所设施。
(4)负责城区主要道路雨污水井、下水道等市政排水设施的清淤、疏通、检修、抢险、快速修复。
(5)负责下雨时对排水和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对井盖(篦)错位、缺失和便道、路面下沉等设置警示标志,雨后及时修复。
(6)负责城区铁路桥下穿道路及涵洞的清淤、疏通、检修、抢险、快速修复。负责泵站快速启动,第一时间排除桥下积水,保证铁路桥下穿道路交通尽快畅通。
(7)当铁路桥下穿道路积水超出警戒水位,桥下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负责对下穿道路出入口进行警戒,并设置警戒标志,出现险情阻止车辆及人员进出,避免因桥梁设施积水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8)对易积、淹水路段,要做到反应敏捷,行动快速。及时处置,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雨水井篦被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遮盖,要及时清除杂物;雨量大,雨水井来不及收水,造成积水,要立即打开窨井盖进行助排,同时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引导车辆避让。积水排除后,应立即将井盖复原。特殊地段要架设临时水泵进行抽排。
(9)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2、环卫清理组
责任单位:环卫。主要职责:
(1)负责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收水口、雨(污)水井口垃圾杂物清理,协助园林市政防护组对发现错位的井盖进行关闭。
(2)负责对雨后城区主要道路遗留淤泥、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3)负责雨后利用清洗车、冲洗车等设备对路面等市政设施进行清洗,确保城市整洁干净。
(4)负责对水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修复,低水位区域公厕和化粪池的清理。
(5)在道路、桥涵出现严重积水时,负责出动车辆配合市政排水组做好积水抽排及运输工作。
(6)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3、公共空间防护组
责任单位:驻城各执法中(分)队、十字路街道中队。主要职责:
(1)汛期来临前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情况,加强与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部门的联系,督促其对影响排水系统的乱填、乱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加大对河道、沟渠等排水系统周边的巡查执法力度,对排水系统周边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保证排水泄洪设施功能完善,并按照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集中组织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对辖区内进行抢险动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配合相关部门,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处理汛期突发事件。
(2)负责对城市公共空间内的设施,如建筑围挡、公交候车亭、书报亭、广告牌、违法占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3)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4、河道(磐龙河)防护组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
主要职责:
(1)负责所管河道(磐龙河)汛期雨水闸的提升及沿河污水井的清淤、疏通、检修、快速修复,保证污水管网排放畅通。
(2)负责所管河道清除河内阻挡泄洪的水草及河道内沉积物、阻水物。
(4)负责所管河道对沿河绿化、道路、便道等所辖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5)负责所管河道对河道闸坝设施的检修及抢险,及时有效的保证闸坝升降自如。
(6)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5、信息发布组
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搜集汛期各种重要汛情信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汛情预警,加强应急值守,保障汛令畅通。
(2)负责对重要汛情信息进行梳理和发布,及时向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报送汛情、险情和灾情,供决策使用;及时向广大市民发布积水情况、通行情况等警示信息。
(3)负责配合宣传报道组做好我局防汛应急方面的宣传工作。
(4)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6、疫情防控组
责任单位:行政科、安全科。主要职责:
(1)在洪涝严重、时间较长、存在疫情隐患时,疫情防治组要及时开展工作,负责与城市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2)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任务。
7、应急支援组
责任单位:驻城各执法中(分)队、各镇街执法中队、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
(1)防汛重点部位出现人员短缺,需要进行支援时,负责紧急支援,配合其他各组开展相关工作。
(2)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工作。
8、宣传报道组
责任单位:研究室、宣传科。主要职责:
(1)负责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防汛简报、新闻稿件、采访稿件、先进事迹等宣传材料的文字形成、文字把关、材料报送等工作。
(3)负责防汛抗洪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4)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任务。
9、纪律督导组
责任单位:督导考核科、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
(1)汛期对各科室、各单位防汛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缺岗、离岗、关机、呼叫转移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2)出现汛情时,对各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缺岗、擅离职守、工作消极等违纪现象进行查处。
(3)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任务。
10、物资检查组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科、行政科、财务装备科。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全局各单位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物资储备情况。
(3)根据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落实其它防汛应急任务。
四、应急响应
1、前期准备
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上级防汛指令后,迅速报告局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启动防汛预案,并迅速下达防汛工作指令给各专项工作组和各科室队处的防汛责任人。
2、预案启动
接到防汛工作指令后,各专项工作组和各科室队处立即启动本预案,防汛应急队伍按照指令迅速到位,最迟不超过15分钟。
3、响应程序
(1)防汛应急工作期间,全体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接到预警后,迅速下达防汛应急指令,指挥部全体人员迅速到位,并实施指挥。保护好专用通信设施,指挥中心要确保通信、信息畅通。
(2)园林、环卫、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分)队防汛应急队伍到位后,在各单位集结待命。
(3)按照局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能和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处理问题情况的记录。
(4)对城管系统重要部位和目标(办公楼、环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各农贸市场、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等)实施大检查,随时掌握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确保及时处置。
(5)严密监视汛情和灾情,如因恶劣天气引发次生灾害,局防汛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到位,协助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并到达现场对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实时上报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参与救灾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6)园林、环卫要根据局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指挥车、抢险人员乘用车、各类作业设备等车辆设备的保障工作,形成强有力的运输保障力量。
(7)加强宣传报道,做好防汛应急工作。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预防暴风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使人们更好的做好抗险和避险工作。
(8)搞好善后处置工作,任务结束后迅速进行总结,清点人数,收拢有关服装、工具、设备,清点入库及时归还。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措施到位。防汛应急工作事关城区道路畅通,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必须高度重视,提前预防,突出重点。特别是铁路桥下穿道路和城区道路的排水通畅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一定要做实、做精、做细。同时,参加防汛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保证通信畅通。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制,确保单位值班电话畅通,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全体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保证通信渠道完全畅通。
(三)严肃工作纪律。出现突发事件和汛情时,分包领导、分包科室队处负责人、责任人第一时间到岗展开工作。对通信不畅、不能第一时间到岗或擅自脱岗离岗,防汛应急不积极、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临路莒政发〔2022〕24号
为进一步加强莒南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部署要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公路中心相关各科室、公路站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15项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公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公路应急能力建设和防汛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各科室、公路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职效能,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在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5月—10月)。各科室、公路站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科室、公路站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制定落实具体的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到位;对因整治工作失职读职,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5月-12月)。县公路中心督导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谈话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既要督查共性整治任务,也要督查重点领域整治情况。具体时间和行程由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党总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心党总支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总支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问题;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至少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相关各科室、公路站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单位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实施清单管理,能尽快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发动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公路工程施工违法转包分包等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五)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各科室、公路站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推广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戒,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七)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各科室、公路站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说报或者拖廷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八)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
四、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点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科室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公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公路站日巡查、周排查、县公路中心月度综合检查,持之以恒做好公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重点查公路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等情况。
(三)公路应急能力建设及防汛工作:重点查对照《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制定落实,建立问题隐患动态整改台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路中心将综合运用协调、调度、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相关各科室、公路站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公路中心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督导、通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推进,严格执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评、一季一督导”工作机制,集中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依纪问责。紧盯相关各科室、公路站以及涉及的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莒南县公路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政发〔2022〕1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莒南县关于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若干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关于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增长、扩投资、强产业、促消费、防风险、兜底线各项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实现全年任务目标,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是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取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名单。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2022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全部退还到位,实现应享尽享,对下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县财政按照退付计划及时调拨库款,确保国库退税资金充裕,做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及时到位,切实为企业纾困。三是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二)持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一是减免房屋租金。用好省财政奖励政策,规范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照比例享受减免;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二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已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降低水电气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将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零成本”接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阶段性“欠费不停供”政策。四是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五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公积金中心
(三)常态化开展“暖企助企”活动。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对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企一策”给予奖励。二是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释放企业产能,推动企业达产达效。实行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地方财政贡献率予以奖励。三是完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平台,汇总发布涉企政策和本措施涉及的申请指南、操作指引,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推送重点领域项目、企业清单,引导政策性银行增加长期贷款投放、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对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灵活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深化金融助企纾困,推动应急转贷基金运作,服务中小企业资金接续。二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线上化、纯信用金融产品,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金胜粮油、碧海包装等拟上市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和定向扶持;利用好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发挥临沂市中海汇银创投基金领投、导向作用,推动我县15家上市后备企业与市基金进行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园区与中泰证券之间的合作,组织企业家上市培训活动,提升企业上市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由财金集团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出台《莒南县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鑫盛担保等更多担保机构纳入省再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执行标准由1%降至0.5%,降低0.5%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制定《莒南县银行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纳入银行机构考核,推动银行机构担保准入及风险分担;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FTP利率优惠;向外经贸企业推广“齐鲁贷”,组织宏铄食品等5家企业参加全市“银政企”对接会。四是研究建立“绿色金融清单”制度。建立绿色行业、绿色客户、绿色项目“三张清单”,优先给予金融资金支持。五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规范法人金融机构利率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利率定价行为,发挥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五)千方百计稳住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就业公共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把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作为重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大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二是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稳就业作用。提高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能力,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发布《关于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或个人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意外险补贴,于今年6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进行受理。三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健全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四是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及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经济循环
(六)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一是畅通交通运输通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完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用好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和“沂码通”系统。二是畅通物流运输通道。加快出台我县支持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额度,加强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服务保障,在全县4处公路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汽车站、高铁站、火车站等4处交通站场,以及莒南、临港2个高速服务区设置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抗原检测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快检快测。三是降低货运车辆运行成本。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客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四是分类精准管理。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快速核对查验,提高通行效率,保障货运畅通、产业循环。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警大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一是建立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对司乘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实行“即走即解即追”,保障往返重点省份和地区的货运车辆通行顺畅。二是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对我县已纳入“白名单”企业服务,全面梳理排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一企一策”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做好急需原材料、设备物资的运输供应。三是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四是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县内、市内、省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县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五是实行接诉即办。建立12345工作调度机制,24小时受理司机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12345”热线办
(八)加快推进产业向高级化发展。一是加强延链补链强链。聚焦不锈钢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材料等关键细分领域绘制“招商地图”,招引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着力培育“十强”产业集群,力争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链。二是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围绕工业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四基”开展技术攻关,着力在不锈钢制造工艺、新材料应用、精制花生油、流体智慧化灌装等多个领域寻求“卡脖子”技术突破。三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用好高校、科研院所与规模以上企业研发供需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奖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和引进奖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遴选42家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支持21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级“瞪羚”企业,力争全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以上,省级“瞪羚”企业1家以上;推荐4家园区企业进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力争11家企业入选市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库。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增强发展后劲
(九)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强化项目服务。健全县级领导包扶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常态化深入一线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交办等形式推动解决,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达效,重点推进鑫海162万吨不锈钢和鑫海300万吨不锈钢热轧冷轧项目,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破解产能、能耗瓶颈制约,力争列入省级重大项目。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对47个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保障有序生产和运输,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确保不间断施工。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节点目标和过程监管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加强对新增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导,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全力保持工业投资增长。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对接落实。跟踪落实与国内外“链主”企业合作意向,统筹使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综合运用参股、融资担保、联合投资等形式,撬动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二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一般性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拿地即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技改项目。分行业分领域编制技改路线图,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确保全年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一)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尽快回升。一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扩大专项债券额度政策机遇,谋划一批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对接专项债扩大支持领域,争取更多专项债资金,重点推进莒南县农村供水工程、陡山水库至县城调水工程、东部园区引水工程、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建设5个项目,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在上半年开工,形成更多在建项目,加快G25连接线、城乡供水一体化、良沂路改造等重大交通工程、重大水利工程、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能源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年内路网延伸工程项目完成14.94公里,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完成109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完成危桥改造9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75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完成209公里,农村公路彩化工程完成116公里。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鼓励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支持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选址、土地报批的项目申请贷款。三是加快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具有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全面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升级,确保管道燃气建设运营本质安全。探索实施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序分类豁免。四是完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约束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在招投标环节的应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出台落实房地产政策。积极对接研究市级出台的政策,加快出台我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实施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购房和拆迁安置群众购房需求。三是稳定住房供给。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四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展期、续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五是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2022年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六是降低售房购房成本。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七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压实房地产企业责任,积极处置问题楼盘,防止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和财政领域传导。
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四、全力保粮食稳产增收,夯实经济“压舱石”
(十三)做好“三夏”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夏粮抢收工作。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干热风”“烂场雨”等预警信息,做到及时收割、适时收获,确保颗粒归仓。制定夏粮机收和农机跨区作业预案,提前做好农机设备储备检修,确保夏粮及时收割收获。二是抓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安排好收购资金,拓宽售粮渠道,确保做到“有钱收粮”“有人收粮”,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三是做好夏播工作。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高标准做好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播种工作,确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十四)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一是稳定生猪生产。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加强对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保护和调控,稳定核心产能。二是加快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全产业链花生产业体系、优质生产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三是积极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全力促进消费回补,助推经济加快回暖
(十五)制定更加精准的消费补贴政策。提振大宗商品消费,落实汽车消费补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家具优惠促销等活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引导美达新能源公司依托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促进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调整完善刺激消费的财政补贴方式,更好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
(十六)强化对服务业企业帮扶。一是精准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集中政策利好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剥离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小升规”服务业企业。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给予重点企业贷款贴息。三是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四是开展文体旅游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七)加快市场消费有序恢复。一是促进商贸企业恢复。启动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向县内居民发放商贸业消费券,帮助商贸企业提升销售额。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电商运营企业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降低网店推广运营等费用,推动平台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免息或低息金融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形式多样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二是促进旅游景区恢复。依托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无极鬼谷等A级景区,制定A级旅游景区优惠措施,开展门票减免活动,加快启动禅意古镇、天马岛景区等旅游项目,丰富沉浸式文旅产品供给,结合夏季特点推出乡村休闲游、自驾亲子游、夜间旅游等适合居民、游客户外活动消费的特色产品和主题活动,发放“文旅券”等消费券,激发文旅商圈消费活力,推动文旅产业电商化转型及销售模式升级。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十八)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一是搭建新型消费平台。出台支持我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一事一议”推动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性、功能性分部和销售公司、结算中心以及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支持金胜粮油等特色优势企业做强网络平台,培育壮大直播电商、视频营销等新消费业态。二是促进平台消费。积极对接淘宝、天猫、美团、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打造“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直播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无人货柜、无接触配送站点等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发展线上预约下单、线下服务到家“无接触配送”服务,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六、全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十九)建立经济运行动态调度机制。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涉及21个重点行业部门26项支撑性指标的运行情况,强化指标之间的匹配衔接;加强部门会商研判,进一步健全分行业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住房保障中心、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二十)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一是做好电煤供应工作。积极与大型煤炭企业对接,争取辖区内电力企业长协合同及时足量兑现,确保煤炭供应量稳定。二是强化电网运行管理。加强重要输变电设备管理,保障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用电需求。三是减轻发电企业负担。实施提高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支持发电企业有序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设施等能源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七、进一步防风险守底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十一)降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一是实施精准监测机制。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组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二是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强化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价格监控,视情及时启动动态干预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与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紧盯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扎牢监管笼子。二是实施存量金融风险出清行动。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监管,稳妥推进城商行改革,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促进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大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力度,分类施策、一案一策,高质高效推进集中清收工作。四是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控,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二十三)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防汛应急体系。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持续完善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持续滚动排查整治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区防洪排涝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水库、河道溃坝溃堤和超标准洪水模拟推演,足额储备物资物料,预置抢险人员力量,坚决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聚焦自建房、城市设施(窨井)、燃气、危险化学品、溺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拉网式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季度评估,镇街月度监管能力评估,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压实各方责任,严防有关领域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十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加强矛盾源头治理,强化分析研判预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莒南综执发〔2022〕19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创新莒南园林绿化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新莒南园林绿化服务新模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深化莒南园林服务模式改革,提升园林绿化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要求,结合莒南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多元需求,努力创造绿意更浓、品质更佳、颜值更高的绿化环境,让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可观、可感、可及。以国家园林县城复审为契机,以口袋文体公园建设为抓手,以建设高品质绿地提升城市的颜值和内涵,进一步创新莒南园林绿化服务新模式,改变以往单纯追求以增加绿地面积为目标的做法,改善莒南单一绿化建设和管理局面,不断增强园林绿化服务群众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实施方法
(一)深入研究园林绿化发展现状,服务市民生活需求。
莒南县现有人口约108万人,城区居民人口约22万人,城区绿化以道路绿化为主,绿化率低,绿化空间小,不能很好的满足现有城区居民的活动需求,城市主要干道及居民密集聚集区附近缺乏绿地户外活动场所。以建设生态和文化体育空间提升项目(口袋文体公园)切入点,探索复合式绿化方式,补充城市文体场地,以此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以口袋文体公园为载体,创新园林服务模式。
规划建设陇海国际游园、淮海路农信小区口袋公园、祥龙花园游园、东天桥农行游园、磐龙湖提升改造项目5处生态和文化体育空间提升项目,坚持“一园一主题、一园一特色”,合理设置绿化景观、健康步道、休闲娱乐、运动健身、文化宣传、垃圾分类箱、公共卫生间及其他文化体育设施、照明设施等工程,以多样化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服务推动园林改革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提供市民多元化需求。
三、实施步骤
(一)合理规划,制定方案。
根据《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我县园林绿化发展现状和市民需求,以“向存量要增量”的用地思维,规划在淮海路与西一路东北角、农信小区南北侧、十泉路与西五路东北角、天桥路与滨海路交汇东北角、黄海路与G9路交汇东南角分别建设5处口袋文体公园,制定《莒南县生态和文化体育空间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二)分步推进,完善服务。
选取西一路与淮海路交汇处淮海路陇海国际游园作为标准段先期开工建设,打造标准示范样点,以实物方式充分听取居民反应,并根据反馈意见适当调整设计方案,使项目建设更加切实地服务于周边居民。剩余4处分批分步推进,跟进服务效果,改进服务水平。
(三)年内开工,年内完成。
5处口袋文体公园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年内完成,完善绿化景观、健康步道、体育运动区、活动休闲区以及文化宣传区等服务功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责任部门亲自研究,细化任务,现场办公,明确落实措施,统筹推进园林服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根据任务分工系统推进,确保园林绿化工作落地见效,形成执行有力、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保障。经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汇报莒南县政府,列入莒南县年度重点工程项目之一。通过项目资金监管评审,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需求公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建设,确保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
(三)落实保障。要盯紧盯实目标任务,加强调度和分析研判,对已经完成的任务目标,持续跟进,巩固成果。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强化措施,有力推进。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推进措施要具体可行,确保园林改革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全时段、全面禁止焚烧,实行禁烧工作常态化和网格责任化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现一处黑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形成禁烧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石莲子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莒南禁烧字(<2020>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石莲子镇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我镇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镇、村二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做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做基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加强秸秆收储和清运工作,及时收集和清理田间秸秆,确保实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处置)。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1、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全面贯彻县政府《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镇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全覆盖,消除工作盲区、死角。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群防群治、秸秆禁烧应急响应机制等工作制度,严惩“第一把火”,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同时,及时宣传对焚烧秸秆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实行顶格处罚,从严治烧,有效震慑与遏制群众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推广秸秆集中收储运,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镇73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1处秸秆集中存放点,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秸秆集中堆沤点、集中青储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秸秆收、储、运工作。各村分别确定秸秆集中打捆收储地块面积和秸秆切碎还田地块面积。根据集中打捆地块面积,提前与秸秆打捆公司签订合同,做好打捆机调配工作,确保产出的秸秆及时运出。对利用打捆机打捆秸秆的,由财政给予补助。“三夏、三秋”期间,要尽快做到秸秆离田、离路和集中处置,对秸秆存在于田间地头、路边汪塘的村要限期进行整改,到期仍没有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政策支持、示范引导、农用为主、产业发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严格落实秸秆机械化收割切碎和旋耕还田措施,实行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全面禁止留茬高于8厘米的收割机作业。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分别以12个工作网格为单位、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巡查小组,同时由镇纪委、农业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行,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技站、财政所、农机站、动检所、执法队、环保办、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三夏、三秋”期间,镇里成立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巡查组、督导组,到各村田间地头检查督导各村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村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负责人)为本村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完善和强化相应机构,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各工作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包片班子成员为第一责任人,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为二级责任单位,包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与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镇上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督导组,加强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巡查。公安派出所负责打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和罚款。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横幅、喇叭、宣传车、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大街小巷、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普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悬挂横幅不少于5幅,在交通干线、秸秆主产区要加大悬挂密度。
4、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响应机制。各工作区、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响应机制。重点应对秸秆焚烧火点、秸秆连片焚烧、“第一把火”“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以及其他秸秆禁烧紧急工作的响应处理,做到焚烧火点第一时间扑灭,焚烧黑斑第一时间消除,焚烧地块第一时间恢复原貌,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处理问责到位,真正做到各类秸秆焚烧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不出现重大秸秆焚烧现象。
5、强化督导考核。夏收、秋收期间,镇巡查组以秸秆焚烧、秸秆离田速度、机收进度、留茬高度为重点进行巡查,既查火光,又查灰烬,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夏收、秋收重点禁烧时段,每天8点前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巡查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工作区、村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跟踪落实。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较好的工作区、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工作区、村,将根据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奖惩
“三夏”、”三秋”生产结束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考核,根据得分从高到低,分别评出等级名次,成绩计入年底针对村综合考核。严惩第一把火。因管控工作不到位,对擅自焚烧秸秆,特别是对“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的当事人,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三夏”、“三秋”期间,被国家和省、市、县确定并通报为全市、全县第一把火的工作区、村,启动问责程序,做出严肃处理。
石莲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日
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手造”品牌的部署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非遗工坊是指在山东境内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经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把非遗工坊建设纳入本单位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会商沟通,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非遗工坊建设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非遗工坊可持续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创业。
第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做好非遗工坊建设各项工作,促进非遗保护传承,组织做好人员培训、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宣传推广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更好发挥吸纳带动就业作用。乡村振兴部门将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录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给予相应支持。
二、申报及认定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非遗工坊:
一是依托本地区一项或多项非遗代表性项目,或者富有特色、具备一定群众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传统手工艺开展生产;
二是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其中用于技能培训和生产的固定场所在50平方米以上;
三是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吸纳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
四是企业或工坊负责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条件可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参照当地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结合非遗工坊生产经营实际,合理确定场地、吸纳带动就业人数等条件。
第六条 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带头人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非遗工坊。支持各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原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等申报非遗工坊。
第七条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非遗工坊遴选认定工作。
第八条 申报非遗工坊,应当提交非遗工坊基础信息及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依托的非遗项目名称、类别、级别(选填),从业人员信息,监测户或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用工人员信息,营业收入、工资发放等基本情况,以及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对申报的非遗工坊进行审核,开展实地调查核实、评审认定。
第十条 经评审合格的非遗工坊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经公示后通过的非遗工坊,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制发“非遗工坊”牌匾,按程序报省、市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有关部门,可认定一批省、市级“非遗工坊”。
三、支持和扶持
第十二条 支持非遗工坊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提升非遗工坊人员就业质量。
第十三条 支持非遗工坊根据脱贫地区人群的就业和技能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 鼓励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非遗技能类竞赛项目,开展相关技能展示交流,加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五条 结合非遗工坊需求和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特点,开展集中培训、实操实训、订单式培训、上门培训、远程培训等,有效提升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 将非遗工坊带头人作为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重点培训对象。鼓励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院校面向非遗工坊开展调研、培训、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 支持非遗工坊带头人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对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带头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支持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将优秀非遗工坊带头人培育成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九条 支持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院校开展非遗工坊帮扶行动,帮助提升产品品质和设计水平。在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年度任务制定、优秀成果遴选中对参与帮扶行动的院校予以倾斜。
第二十条 支持推动非遗工坊目录产品与网络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遴选优秀产品纳入“山东手造”推进工程予以支持。在“非遗购物节”等销售活动中,对目录产品给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鼓励非遗工坊进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目录产品列入消费帮扶范畴。支持非遗工坊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
第二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可定期发布非遗工坊建设优秀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推广。
四、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经认定的非遗工坊应每年向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确认或更新登记信息,连续两年未确认登记信息的非遗工坊,自动取消非遗工坊资格。
第二十四条 认定的非遗工坊,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当地需求特点,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
第二十五条 认定的非遗工坊,应将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作为重点,优先吸纳其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地方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认定的非遗工坊,要合理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
第二十七条 认定的非遗工坊,要加强交流互鉴,因地制宜探索工作路径,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和方式,提高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认定的非遗工坊,要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推广产品的地域和民族特色;依托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等,培育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的研学旅游项目。
第二十九条 经认定的“非遗工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不正常经营者;
(二)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
(三)不服从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管理;
(四)不按规定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
第三十条 经认定的“非遗工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撤销对其认定,予以摘牌,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一)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
(二)“非遗工坊”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三)宣传虚假非遗产品信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私自关闭(长期不开放)且未上报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
(五)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非遗工坊”的考核工作,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时监测非遗工坊存续发展状况。乡村振兴部门及时提供非遗工坊吸纳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及时提供非遗工坊录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实现信息动态更新。
第三十三条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本辖区非遗工坊的指导和扶持,及时上报本辖区非遗工坊有关情况。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定期统计本地区非遗工坊建设信息。
第三十四条 对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好的非遗工坊,各级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在政策、项目申报、队伍培育、资金保障等方面,应给予扶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莒南统字〔2022〕8号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署,不断提升统计执行力、协同力、研究力和服务力,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取得新的成绩。
为发扬成绩、表扬先进,县统计局决定对大店镇统计站等10个镇街统计站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统计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本职,锐意进取,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先进统计站名单
莒南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先进统计站名单
大店镇统计站
板泉镇统计站
十字路街道统计站
石莲子镇统计站
洙边镇统计站
道口镇统计站
坪上镇统计站
坊前镇统计站
朱芦镇统计站
岭泉镇统计站
莒南综执发〔2022〕14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常态化规范设置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莒南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和“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总体定位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 消除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深入清理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特别是前期纳入治理范围、尚未“清零”的户外广告设施,压实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责任,大力推进实施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最大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二)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批设不符行为,坚决制止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商业广告行为,指导规范户外广告设施产权(管理)方户外广告经营行为。
(三) 提升户外广告景观效果。以编制户外广告规划性文件为契机,提升新设置户外广告设计品位,增强与周边环境、城市文化底蕴有机融合,展现齐鲁红都、滨海绿城等城市特色和历史文脉,推进大型户外广告景观化,完成户外广告管理示范街打造。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建成区
(二)整治重点
1、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存在陈旧破损、锈蚀严重、主体失稳、线路老化等情形的;存在遮窗挡门、影响消防情形的。
2、尚未清理拆除的大型楼顶式、落地管塔式、跨路 (跨楼) 龙门架式“三类”大型户外广告。
3、未经审批、批设不符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手续到期,无法办理延期续批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
4、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各类亭、棚、牌等公共设施为名设置的商业广告,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的商业广告。
三、整治措施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整改措施消除的户外广告,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尚未清理拆除的“三类”大型户外广告,违规以公共设施为名设置的商业广告和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的商业广告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2、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加固、维修等措施可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限期30日整改完毕并提供专业安全监测机构出具的安全监测合格证明;逾期不能提供安全监测合格证明的,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3、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设置许可条件的,限期30日,由当事人到县城市管理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并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设置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4、纳入清理拆除范围的户外广告,由县城市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同意拆除但自行拆除存在困难的,县城市管理部门应与当事人签订助拆协议,适时组织专业拆除公司协助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进行立案查处,做出行政处罚后,通过代履行的方式予以及时拆除,并依法追偿代履行费用。
5、对拒不配合、阻挠整治提升的广告业主,纳入户外广告经营企业不诚信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因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工作职责造成户外广告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普查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托清业主信息、设置形式、规格尺寸、审批情况及安全隐患等基本信息,填写《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调查摸底建档汇总表》《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调查摸底建档明细表》( 附件1、2) ,建立台账并报县城管局广告科汇总,分类甄别,明确处置措施。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开展突破提升行动专题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至9月30日)。由个辖区中队下达整改拆除通知,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手续补办并向线城管局报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户外设置许可批文等书面材料;8月底完成违规广告清理拆除工作。
(三)亮点打造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按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标准,扎实推进门店招牌规范提升、道路沿街清理整治等工作,打造户外广告管理样板街。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批验收,对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协调争取,赢得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在推进整治进度和打造特色亮点方面持续发力,确保突破提升行动快速落实、有序进行。
(二)落实长效管理。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以突破提升行动为契机,有效提升户外广告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城区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户外广告设置依法依规、安全有序。
(三)加强督导调度。突破提升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认真填写《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工作进度汇总表》《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任务完成明细表》( 附件 3、4) ,于次周一 10:00 前报县城管局广告科汇总。县城管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计入工作整体评价;未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要求的,将在整体验收时予以扣分。
莒南政办字〔2022〕3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因原“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印章(编号:3713270011925)严重磨损,不能继续使用,现制发“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印章1枚,编号:3713270049829,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印模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村(社区)、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板泉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板泉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板泉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鲁安发〔2022〕 9号)精神,板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细落实六大类、21项活动,引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板泉镇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量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加强专题学习宣传
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普遍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并通过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村(社区)、单位、企业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在临沂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党政一把手讲安全”专栏,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由各片区书记、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刊发学习体会。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
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
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6月份在全镇组织“一次培训、一次考试”。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开展企业全员教育培训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切实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总结经验做法,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6.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任务,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市,聚焦专项行动整治措施,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镇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托县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报道集中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7.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8.开展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
镇安委会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开展驻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依法处罚。各有关行业领域要根据应急演练计划,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规范化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
9.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
积极组织参加 “安康杯”“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推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开展青年安全生产“一查四助”活动。开展“同心防溺水”等专项活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强整治宣传工作力度。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及“警示教育周”活动
10.开展安全宣传咨询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线上,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一线”等形式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线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通过走进社区、走进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
10.开展互动展示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和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积极参加“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网上展示,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参观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引导公众学习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11.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好省安委办《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综合性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人民安全意识。各级按照各行业领域特点,制作并播放警示教育片,普遍开展全覆盖式警示教育。
(四)强化问题隐患曝光,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县、镇将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至2022年12月底结束,活动期间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通过集中曝光隐患问题,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12.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
镇安委会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协调本地主流媒体,积极配合上级主流媒体,组织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2月30日前,镇安委会各专委、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要于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13.加大政策文件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加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力度,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要切实发挥“12345”“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媒体联动,统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文化建设
15.开展安全宣传“五进”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认真落实《莒南县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办发〔2022〕9号)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特点,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6.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按照结合临沂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打造示范企业、示范村(社区),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增强宣传效果。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通过开设宣传栏、印发海报、制作播发视频动漫等方式,大力宣传、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7.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应急科普讲解大赛
围绕“安全发展 科普在行动”主题,面向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视频、图书、融媒体产品等科普作品,组织选拔应急科普讲解选手参赛。
(1)、积极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在全镇各单位、各企业中积极选拔优秀演讲者参加全市演讲比赛,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
广泛动员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育安全生产法治文化,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促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市安全文化书画展
面向全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爱好者,广泛征集安全文化书画作品参加比赛。
(4)、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随手拍”摄影比赛活动
面向全镇企事业单位及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摄影作品,用镜头真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感人场景,发现曝光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5)、积极参加全市“安全在我心”征文比赛
面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围绕“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征集各类安全文艺作品,展现群众对安全发展理念的认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体会,展示板泉镇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经验。
三、工作措施
(一)周密组织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全体企事业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实效
各村(社区)、单位、各企业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发〔2022〕8号
中心各股室、保安组、保洁组、五洲乐园、弹力公园、房车营地:
我县2022年蓄力开展省级文明县复查迎评工作,我单位作为景区景点和公共广场,承担大量迎查任务,根据《莒南县2022年省级文明县复查迎评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民靠民利民理念,坚持常态长效要求,坚持群众满意标准,按照各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湿地公园文明程度。
二、工作任务
要强化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服务创城的基本理念,常态长效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测评体系各项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达标。
(一)加强环境卫生。加大五洲广场、园区路、公厕、水面、绿化带等清洁力度,打造优美整洁环境。
(二)绿化质量和市政设施提升。做到广场道板及其他设施无损坏,各种文体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损坏现象;加强苗木养护,加强苗木施肥用药,保证苗木生长良好,及时拔除杂草、清除死树,营造良好绿化效果。
(三)提升公益宣传水平。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沂蒙精神、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等主题,精心设计一批高档次、显特色的公益广告。合理规划公益广告布局,确保重点区域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将文明县复查迎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服务质量,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总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领导到位。
二是集中整治。要统筹抓好文明创建工作,排查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及时指导、督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任务。将测评指标融入日常工作,完善推进措施,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具体工作中,坚持靶向治理,对“老大难”问题强化标本兼治。
三是强化督导。建立督查、调度制度,分管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开展工作跟踪、调度,抓好日常工作落实,第一时间整改存在问题。
四是凝聚合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保安保洁、园林绿化等协同联动,搞好配合,同时将创建工作与党建引领湿地建设等相结合,动员党员发挥表率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交政字〔2022〕1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发〔2022〕8号)、《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交安委办函〔2022〕19号)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形式,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研讨,教育引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
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 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要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6月份根据市安委会安排在全县组织“一次培训、一次考试”。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在本地主流媒体和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台”,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五)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鼓励公众举报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实查处举报案件,及时关注社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要在县级主流媒体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路、车船、场站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媒介,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推动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密结合,认真研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驻点监督人员要督促驻点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通过电视、 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强化检查及时总结。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局安监科。
莒南交安办字〔2022〕1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六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全力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深入检查。大检查要立即启动,贯穿全年,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交叉进行,企业自查自纠、县局集中检查、市局督导抽查统筹开展。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组织全体职工,对生产经营环节逐一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监管科室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局将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计划安排,开展督查抽查。
(二)落实“四查四看”。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情况,看工作作风实不实;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看责任落地实不实;查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推动情况,看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措施实不实;查举一反三、事故教训汲取情况,看“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和风险管控实不实。
(三)强化结果运用。要综合运用约谈、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要坚持区别对待,鼓励认识到位、态度端正的企业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经检查发现的,要坚持“零容忍”,责成立即整改,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严格行政处罚,作为安全生产信用扣分、降级依据,严格信用奖惩措施落实。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检查重点内容
全县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检查重点为:
(一)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三是“六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格局部署推进情况。四是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落实情况。五是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安全生产信用奖惩措施落实及与日常监管衔接情况,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情况。六是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加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专项检查。突出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施重点检查。有关科室、单位可结合本领域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需要专项检查事项。针对全国典型事故和全省重大险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情况。主要有:
全国事故典型案例: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超速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非法营运,长期异地违规经营以逃避监管,企业使用伪造证件、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甘肃兰州兰海高速“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货车带病上路,驾驶员在长下坡路段时发生险情处置不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检查机构把关不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河南“7·20”地铁5号线亡人事件,相关企业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贵州“9·18”“六盘水客8015”船翻沉事件,船舶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航行、超核定旅客定额载运旅客、未按规定配备船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云南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压实,勘察设计深度不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培训不到位,违法违规转分包。
全省重大险情案例:济南“8·7”客车爆燃事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集团公司对权属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不清楚、不掌握,擅自改装事故车辆;青岛地铁“7·23”淹水临时停运险性事件,防汛措施安全冗余度不足,防汛管理责任边界细分不够,联防联控机制发挥不畅,主管部门未严格督促地铁参建 单位建立完善运营线路联通工程防汛措施标准;潍坊高密市“12·31”货车剐蹭胶济客运专线冯家庄2号桥事故,货运企业违规从事大件运输,相关人员未履行岗位责任,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聊泰黄河公路大桥“2·26”高空坠落事故,对施工劳务分包单位劳务作业队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危大工程巡视检查不到位;威海“4·19”中华富强轮火灾事故,航运企业下辖办事处未建立车载货物查验的规章制度,安检人员未履行安检职责,随意发放车辆查验单;“11·1”济南客车自燃事故,对事故车辆日常管理不到位,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不在线,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道路运输:重点查道路客运非法违规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
公路运营:重点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实施进展等公路运行安全情况。
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等情况。
水路运输:重点查旅游船舶安全监管、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防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等情况。
交通工程建设:重点查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等情况。
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重点检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路段“双段长制”运行情况、漂浮物问题隐患整治销号、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示范段建设等情况。
(三)重点时段检查。突出靠前指挥,重点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深入基层一线,靠前督导,督促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二是分领域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情况。三是落实24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四是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方案,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将延续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督导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导抽查。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的宣传优势,结合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加强工作纪律。大检查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积极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大粮食播种力度,切实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落实上级政策,确保任务目标完成,坊前镇根据各级各部门的一系列文件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分配任务,扛起粮食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要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把握总书记关于“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的讲话内涵,把增加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各村认真制定粮食生产计划,把粮食种植面积任务分配到户、到地块。粮食种植面积任务完成压力大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会,积极研究对策,千方百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总体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各村要通过大喇叭、宣传车、张贴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小麦种植补贴、耕地保护、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金融支持粮食生产等稳定粮食安全生产政策,以及基本农田禁止种树、种草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要瞄准粮食发展目标任务,把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作为调整种植结构的重点,特别是小麦种植面积少的村,要抓住春、夏播有利时机,积极引导搞好耕作制度改革,分地块、分作物、分品种逐一研究落实。平原和粮食功能区要认真落实玉米、水稻种植目标任务,山区丘陵要扩大地瓜、谷子、大豆等杂粮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种足种好。要大力推广大豆-玉米等间作套种模式,通过提高复种指数,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三、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各村要积极创新粮食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要鼓励和引导粮食种植向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集中;在劳务输出较多的村居,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代耕、代种、代管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搞好粮食生产。做好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强化科技物资服务,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要强化服务创新能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一是要组织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和重要环节,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二是增加各类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要充分发挥智能化、网络化科技手段,实行线上指导、网上监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积极提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贷款需求情况,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四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扩大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五是做好农资保障服务,及早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调剂调运,满足市场供应,确保不误农时。同时,要配合县里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稳定农资价格,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资质量,维护好农民利益。
五、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落实情况。总的来看,今年各级对稳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非常重视,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形势,按照镇里分配任务面积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面积再落实,按照预计种植面积,抓住有利时机努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做好春玉米、春大豆、春地瓜、夏玉米等播种工作。各村小麦全部达到镇分配任务,力争夏季粮食种植面积超过计划分配数,具体粮食分配数据见(附件)。
附件:2022年坊前镇粮食种植面积分解表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8日
附件:
2022年坊前镇粮食种植面积分解表
村名 |
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 |
玉米及其他杂粮面积 |
2022年粮食汇总面积 |
备注 |
大坊前 |
1735.2 |
1751 |
3468.2 |
|
王坊前 |
880 |
891 |
1771 |
|
左坊前 |
182.1 |
185 |
367.1 |
|
可乐坡 |
903.01 |
912 |
1815.01 |
|
桑庄 |
880 |
889 |
1769 |
|
贾龙头 |
684.8 |
695 |
1379.8 |
|
崔龙头 |
534 |
540 |
1074 |
|
于岭 |
457.8 |
465 |
922.8 |
|
花峪头 |
935.8 |
952 |
1887.8 |
|
代家洼 |
267 |
269 |
536 |
|
邱官庄 |
1837.5 |
1860 |
3697.5 |
|
朱家洼 |
2371.07 |
2402 |
4773.07 |
|
岔河 |
2172.7 |
2205 |
4377.7 |
|
李家崖 |
898.4 |
907 |
1805.4 |
|
胡家崖 |
529.3 |
533 |
1062.3 |
|
黄山前 |
968 |
972 |
1940 |
|
竹墩 |
1195.57 |
1212 |
2407.57 |
|
石门 |
939.1 |
944 |
1883.1 |
|
前桃林 |
781.6 |
785 |
1566.6 |
|
坡木 |
431.7 |
435 |
866.7 |
|
兴旺庄 |
404 |
431 |
835 |
|
后林 |
760 |
804 |
1564 |
|
朱梅 |
1724 |
1782 |
3506 |
|
高家沟 |
461.6 |
507 |
968.6 |
|
黑龙坡 |
902 |
923 |
1825 |
|
付家村 |
412.3 |
425 |
837.3 |
|
范家洼 |
762 |
755 |
1517 |
|
聚将台 |
650.01 |
660 |
1310.01 |
|
崖下 |
639 |
650 |
1289 |
|
张相邸 |
749.7 |
761 |
1510.7 |
|
王相邸 |
272.7 |
282 |
554.7 |
|
何崖头 |
682.1 |
700 |
1382.1 |
|
郑相邸 |
1475 |
1503 |
2978 |
|
徐相邸 |
650 |
663 |
1313 |
|
高家安 |
169.1 |
173 |
342.1 |
|
何家店 |
452.9 |
462 |
914.9 |
|
相邸后 |
252.8 |
258 |
510.8 |
|
寺前 |
247.1 |
257 |
504.1 |
|
寺后 |
335 |
350 |
685 |
|
大峪崖 |
790.1 |
808 |
1598.1 |
|
寺西 |
395.3 |
402 |
797.3 |
|
王家峪 |
217.8 |
220 |
437.8 |
|
荷花湾 |
250 |
258 |
508 |
|
西杨川 |
644.4 |
654 |
1298.4 |
|
高庄一村 |
585.2 |
594 |
1179.2 |
|
高庄二村 |
550.2 |
560 |
1110.2 |
|
高庄三村 |
413.7 |
420 |
833.7 |
|
南甘霖 |
1549.6 |
1505 |
3054.6 |
|
南高庄 |
342.4 |
352 |
694.4 |
|
东甘霖 |
740.15 |
760 |
1500.15 |
|
西甘霖 |
1108.5 |
1191 |
2299.5 |
|
邵家庄 |
356.8 |
378 |
734.8 |
|
孙家沟 |
766 |
788 |
1554 |
|
杜家岭 |
1455.5 |
1501 |
2956.5 |
|
张家小岭 |
298.1 |
306 |
604.1 |
|
水泉头 |
1372.7 |
1429 |
2801.7 |
|
李宅子 |
455.5 |
462 |
917.5 |
|
北杨川 |
369.53 |
378 |
747.53 |
|
石桥沟 |
185 |
190 |
375 |
|
长岭东 |
244.3 |
251 |
495.3 |
|
杨家坊 |
292.1 |
301 |
593.1 |
|
东刘岳河 |
325.6 |
336 |
661.6 |
|
新建 |
191.6 |
201 |
392.6 |
|
杨岳河 |
336.18 |
341 |
677.18 |
|
前张岳河 |
120.05 |
122 |
242.05 |
|
大刘岳河 |
221.1 |
229 |
450.1 |
|
邬岳河 |
579.8 |
587 |
1166.8 |
|
小刘岳河 |
198.7 |
201 |
399.7 |
|
大嵯峨 |
380.3 |
389 |
769.3 |
|
赵家村 |
1048.69 |
1068 |
2116.69 |
|
程家蛟山 |
1052.8 |
1062 |
2114.8 |
|
莫龙头 |
646.2 |
677 |
1323.2 |
|
东川 |
998 |
990 |
1988 |
|
宋家蛟山 |
778.8 |
787 |
1565.8 |
|
张派庄 |
78.8 |
82 |
160.8 |
|
许派庄 |
490 |
497 |
987 |
|
韩派庄 |
673.8 |
680 |
1353.8 |
|
于家龙头 |
395.8 |
405 |
800.8 |
|
普天寺 |
361.39 |
364 |
725.39 |
|
朱家龙头 |
647.4 |
654 |
1301.4 |
|
合计 |
54493.85 |
55530 |
11023.85 |
莒南建发〔2022〕18号
各施工企业、燃热公司、各镇街建设服务站,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全县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今年,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全县住建系统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现制定全县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守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一排底线”。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住建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专题学习、巡回宣讲、培训辅导、讲堂讲座以及“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深学理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两个至上”,增强“两个根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细研政策。深入研究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 “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结合部门单位和企业项目实际,逐条逐款深研细究,制定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3.知法守法。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新修订出台的法规规章,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掌握标准。集中组织学习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开挖、高处作业、自建房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住建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1.实施重点整治。深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自纠,重点突出房屋建筑、市政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城乡自建房等领域,自觉做到“时时除隐患、处处保安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2.坚持严管重罚。围绕转包违法分包、“四无”施工、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问题,深挖彻查、坚决纠治、严处重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3.落实举报奖励。督促企业在办公场所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实施指南,在作业现场设立有奖举报信息牌,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
(三)切实开展应急救援活动
住建系统各单位、有关科室要及时组织各企业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开展全场景、全要素应急演练。企业要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应急队伍和设备物资储备,确保真演实练。演练活动将本着的实践性和真实性的原则组织开展。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四)强化宣传教育
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为基础,切实开展好“安全伴我行”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施工、安全用气、安全营救、消防审验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系统各部门、科室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集中开展群众性活动
1.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各级架子工职业技能大赛等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
2.广泛征集优秀案例。鼓励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编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和课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安全工法,广泛动员开展“五小”活动,推广一批优秀成果案例,助推解决住建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弱项和技术难题。
3.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和省安办组织的“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积极报送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住建系统各单位、部门、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卫生安全知识及新冠病毒疫情防范、人员防护等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所属单位、工程等人员组织宣传活动,发动人员深入一线、深入社区进行宣传,让大家形成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行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共同形成疫情防控统一战线。
2.住建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全市工程疫情防控“十二项防控措施”》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有关科室、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设立专门人员和明确的分工,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活动开展。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活动主题,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促进工程安全生产的目的上重要意义,从预防上着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应急和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创新活动内容。各企业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当前社会安全生产形势及工程安全管理追求的目标等相结合,拓宽思路、发散思维,力求组织开展好具有实际指导和促进意义的活动,为切实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创造条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住建系统各单位、企业于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莒南综执发〔2022〕13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提升莒南县城区停车设施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贯彻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有效满足广告市民改善城市人环境需求,根据《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开展全县停车设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落实县委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措施,推动停车设施市场化、法治化发展,严格执行停车设施和户外广告工作管理标准,实现管理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以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停车设施、专用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泊位等城市停车设施为重点,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不规范设置收费公示牌等情形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对停车场内岗亭、公示牌、指示牌、安全岛、护栏、隔离墩、人行(非机动车)通道等附属设施及停车场空间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于违规设置的停车设施户外广告,由县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自行清理拆除。
(二)在停车场起降杆设置户外广告的,停车设施产权(管理)方应按照“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户外广告审批申请,起降杆外侧应设置为公益广告。已设置停车场起降杆户外广告的,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应于 15 日内到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户外广告审批申请,逾期未申报或未通过审批的,由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自行拆除。
(三)通过设置隔离桩、地锁或其他障碍物等方式圈占城市道路和道路两侧公共场地,以及在可移动隔离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县城市管理部门责令设置方予以清理。
(四)停车场收费公示牌存在外观破损、公示信息错误等不规范情形的,由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按照规范式样重新公示。新设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的内容、形制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要求。
(五)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处置,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10日)
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管理的基础上,依托莒南县停车设施信息普查数据,就辖区内涉及城市停车设施整治内容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整治工作信息准、底子清。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 5月31日)
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有效调动整合镇街、社区工作力量,督促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对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应及时予以审批,并由城市管理部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至6月日)
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排查问题清零和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信息通报共享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停车设施户外广告管理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牢“只要有利于群众的事,再多不怕多、再小不嫌小、再难不畏难”意识,围绕整治内容迅速开展工作,做到边行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室要密切联动,实时调度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及时分析研判制约工作开展的短板、瓶颈,确保整治工作平衡、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整治活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及时办理、回应群众投诉建议,引导停车设施产权(管理)单位提升自律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坊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上报的《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计划,请认真按照计划组织实施2022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特此批复。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执法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执法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坊前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精准治理、坚持社会共治,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22年监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今年提高镇安全生产监管覆盖率,确保监管计划完成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举报核查率100%、案件按期结案率100%,争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加大对有色、建材、机械、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二)完善监管基础工作。落实监管计划,坚持源头治理,规范监管行为,实施重点监管,为开展有序监管奠定基础。
(三)规范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明确和建立案件主体责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完善监管系统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监管队伍优势,探索建立联合监管、共同办案机制,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整体效能。三是开展好专项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解决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申报、滞后的问题。
四、工作重点与监管检查内容
2022年监管的重点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近年来事故发生单位的隐患整改和监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管检查的内容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也可根据每一次检查的具体要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监管监察。
五、监管检查安排
坊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现有人员8人,实际到岗8人,2022年共365天,节假日116天,实际上班时间249天。2022年按8人监管计算,监管检查有效工作日共1992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督工作日-非监督工作日=521个工作日
1.其他工作日:安全生产举报受理与查处,受理举报(12345市民热线、市县局交办、领导批转)全年按照12件计算,每件受理、核查、汇总、反馈、上报、奖励、档案整理等需要2人2天完成,12×2×2=48个工作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2×3×2=72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监察教育培训约需要12×2×5=120个工作日
配合上级部门执法督导检查12×2×2=48个工作日
市县局安排的专项行动4×4×8=128个工作日
其他工作,120个执法工作日
非监督工作日共计:365个工作日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7×8=216个工作日
参加党群活动:27×8=216个工作日
病假、事假:4×8=32工作日(按每人平均4天)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15天的5人,5天的3人,共(15×5)+(5×3)=90个工作日,探亲假、婚(丧)假按每人平均2天记算,约需2×8=16个工作日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确定60家企业、50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作为2022年直接监管检查单位。
具体时间安排和检查名单如下:
第一季度检查:山东云图酒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根深包装有限公司、山东鑫辉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山东陆发仓储有限公司、莒南县海湾加油站、莒南县万航加油站、莒南县兴民花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莒南县外贸工艺柳编厂、莒南县坊前镇供销社加油站、莒南县坊前镇农机加油、莒南县相邸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莒南县鲁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莒南县金利制线厂、莒南县庆伟加油站、山东广华农产品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
第二季度检查:莒南县合力加油站、山东凯耀模具有限公司、莒南县鹰王工具有限公司、莒南县志远复合板有限公司、莒南县永华加油站、莒南县宏日石材有限公司、山东惠斯肉制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凯乐鑫工贸有限公司、莒南县吉路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莒南县蓝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诺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莒南县源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莒南县亿达贸易有限公司、莒南县永翔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市汇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
第三季度检查:临沂润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莒南兰锋花生食品有限公司、莒南县鑫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莒南县高旺高食品有限公司、莒南县鑫顺加油站、临沂龙景石雕有限公司、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莒南县农家乐农机有限公司、莒南县裕方化工有限公司、莒南县翔龙机械有限公司、莒南县盛安工具有限公司、临沂东旭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莒南荣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莒南县徐祝田机械厂、临沂金顺电子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
第四季度检查:临沂万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莒南县言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莒南县兴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临沂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临沂晨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桦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临沂东凯编织袋有限公司、临沂山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沂鲁瑞木制品有限公司、莒南县海翼包装材料厂、临沂亿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莒南第二十一加油站、莒南县鑫林工贸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莒南第二十六加油站、山东鑫盛达矿业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是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年监管工作。按照监管计划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按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监管检查,
(三)统筹安排,合力推进
监管工作要围绕安全监管中心任务,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和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合力推进。监管人员应当按计划监管情况进行自查,保证监管进度符合计划要求;镇安委会对监管过程进行督促,调度监管数据,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规范行为,严格监管
要严格遵守监管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管工作,确保监管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准确和有序。
(五)落实责任,加强考核
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为落实监管责任,将监管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坊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莒南商务发〔2022〕5号
全县商务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安发〔2022〕8号)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县商务局制定了《全县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时报送材料。
莒南县商务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商务领域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发〔2022〕8号)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县商务局制定了《莒南县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具体内容
(一)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经营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要求。6月20日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县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学习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积极参与“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上墙上宣传栏,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参加全市“一次培训、一次考试”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要广泛动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拓展知法懂法覆盖面,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员查隐患奖惩“三项制度”,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隐患保安全”等活动,调动职工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的学习,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六)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组织应急处置实战化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为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提供遵循。
(七)积极响应“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将于6月16日左右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同时,要利用电子屏、海报、展板、背景墙、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创新开展并组织参加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积极参加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教作用,积极动员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的创作,并及时上报县商务局。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优秀作品,并择优向市报送推荐。
(九)积极参加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面向全社会摄影书画爱好者,广泛征集展示优秀作品,寓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经营单位要充分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经营单位要及时报送本单位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县商务局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请分别于6月10日前、6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情况及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情况报送县商务局,同时将相关活动的影像资料、文字描述及签到表及时整理存档。
附件: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各科室、公路站: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分工通知如下:
史纪林同志:主持莒南县公路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王勇同志:负责信访维稳、热线办理、政务公开、宣传、保密、档案、普法、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督办、公路应急处置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协调调度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与应急管理科。
吴业清同志:协助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劳动人事、绩效考核、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老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科、党建工作科。
王培强同志:负责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及年度盘点;负责辖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服务,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前期手续以及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分管财务科、建设科。
孙钦州同志: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道的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公路保护、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及收集、应急值守调度、公路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养护科、公路保护科、路网运行监测科、坪上公路站、板泉公路站、筵宾公路站。
各分管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中心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莒南县中心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政办字〔2022〕2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努力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二)推进政府公文集中统一公开。参照政府公文集中公开的要求,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基本信息,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县政务公开办)报备并更新有效性标注。有序推进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循序渐进打通数据壁垒,为下一步建立全县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便民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鼓励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信息的审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和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本部门业务属性;存在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县内实际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部门涉及领域的事项标准目录。各镇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持续加强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各镇街要在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结果信息,公开期满后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二、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莒南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对行政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县直部门报请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协调主流新闻媒体多渠道公开,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在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页面“在线咨询”版块的留言、咨询和举报,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查收并规范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要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杜绝敷衍答复。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定期梳理更新本级本部门常见问题解答,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八)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九)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两高”行业、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十)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结合上级重大战略实施要求,及时公开县域内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对军民融合领域的可公开信息,稳妥有序进行公开。
(十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十二)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十三)加强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十四)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四、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十五)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做好政府公报和线下公开工作。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公报体系,统一刊登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加强县档案馆、图书馆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十七)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十八)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联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协商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要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适当提升考核分值。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九)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级、本部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尽快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莒南安发〔2022〕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根据《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2〕12号)精神,县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莒南县 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此文公开发布)
莒南县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临沂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安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制定了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以6大类、21项活动引领“安全生产月”活动落细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 ,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镇街、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并在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等播放。各镇街、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底前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通过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镇街、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县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党政一把手讲安全”专栏,围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由各镇街、单位主要负责人刊发学习体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镇街、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县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积极参与“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上墙上宣传栏,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6月份认真组织参加全市“一次培训、一次考试”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各企业落实。)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镇街、单位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有奖举报查找隐患机制,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企业落实。)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镇街、单位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台”,各镇街、单位要积极提供曝光案例,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7.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镇街、单位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认真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8.组织参与集中宣传报道。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诊断、市县级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托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各镇街、单位要认真搜集相关新闻线索,及时提报新闻稿件,配合开展好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9.重奖激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省应急厅、省法院等12 部门出台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对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市县有关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推广举报方式和渠道,强化宣传和培训。(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0.开展警示教育。各镇街、单位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加大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以及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6 月—12月,各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积极提报相关案例,提报情况纳入月度执法评估通报内容,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通过主流媒体多批次曝光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各专委牵头单位负责本专业行业领域,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单位参加,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2.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各镇街、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安全大检查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驻点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依法处罚。要结合全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镇街应急消防救援站、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宣传,真正打造成群众身边救援站,提高群众安全感。结合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企业应急演练,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线上线下结合,扎实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3.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镇街、单位要充分利用“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积极组织参加“6·16 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主要媒体,于6月16日前后,展播各镇街、单位“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4.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镇街、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要创新开展并组织参加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 互动、VR/AR 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深化安全宣传“五进”, 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5.典型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落实《莒南县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各镇街、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教育部门牵头,各镇街、单位、村居社区等分工负责。)
16.组织多种形式安全“五进”活动。各镇街、单位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队伍,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会、共青团、教育部门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等分工负责。)
(六)积极参加全市特色安全文化活动,厚植沂蒙安全文化基础。
17.积极参加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教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少儿绘画等科普作品。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优秀作品,并择优向市报送推荐。(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18.积极参加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摄影书画爱好者,广泛征集展示优秀作品,寓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文化不断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19.积极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20.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培育安全法治文化,推动依法治安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21.扎实推进安全应急文化场所建设。各镇街、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推动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积极推动安全应急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居)打造一批安全应急科普体验馆和社区(村居)微型体验馆,引导公众学习安全应急知识,掌握安全应急技能。(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类安全应急场所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县安委会将于5月下旬举行启动仪式,6月16日左右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纳入季度执法评估内容。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镇街、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单位请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7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艳萍电话:17661159206
邮箱:jnyjxc@163.com
附件:1.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附件2
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3
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配档表
附件4
莒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莒南政办字〔2022〕3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开展莒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莒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2020年11月24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20〕66号)的通知要求,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全县自建房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一项长期必须坚持的工作来抓,要站在确保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深刻认识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县内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
所有自建房。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
1.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主要为群众自建用于自营或出租的房屋,重点区域是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包括正在建设的或已审批完即将准备建设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尤其要着重排查建造时间较长的经营性房屋,主要为竣工使用时间15年以上的;着重排查使用燃气作为主要能源的经营性自建房,主要为用作酒店、宾馆、生产经营等房屋;着重排查自建房性质的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型住房。
2.鉴定为C、D级尚未整治的自建房。
3.鉴定为C、D级已完成整治的自建房。对前期已整改完成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回头看,现场查看是否整治到位。
4.人员密集的自建房。主要为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自建房屋。
5.三层及以上的自建房。主要为居住、经营的三层及三层以上的自建房屋。
6.土坯房屋。主要为砖木结构、砖石结构或全土坯类房屋。
7.新冠疫情隔离点。主要为用作新冠疫情阳性或密接、次密接人员集中隔离的房屋。
8.擅自改扩建的农户自建房屋。主要为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层或加装附属设施的自建房屋。
9.违法违规建设的自建房。主要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经审批建设的自建房或违法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建房。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起底式、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宅一表,并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立即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处置。对需要实行维护维修的房屋,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维护维修;对发现的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分两个部分进行。
(一)用作经营自建房(即日起至8月15日)
以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百日攻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例如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对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消防隐患,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全面进行鉴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落实整治责任人,出具整治告知书,严格督促落实整治,待整治完毕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D级危房内人员逗留。
(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对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全面进行评估鉴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落实整治责任人,出具整治告知书,严格督促落实整治,待整治完毕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D级危房内人员逗留。对于低收入群体居住的C、D级房屋,要做到应改尽改;对居住在C级房屋内的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宜搬则搬,全力落实帮扶政策,切实保障住房安全。
第二阶段(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住建部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对全部自建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相关台账,实行闭环整改,整改完一个销号一个。自即日起,各镇街要立即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立即成立相应机构或专班,组织精干人员,迅速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督导指导全县面上自建房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要具体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的作用,组织镇、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自建房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教体局负责自建房屋性质的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督导指导培训类、学生托管类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局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局负责指导自建房屋性质的养老院、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保障;财政局负责将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加强对限额以上自建房的行政审批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自建房。
(二)切实压实责任。各镇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压力层层向下传导至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共同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确定整治责任人,并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台账,加强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安全教育。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抓紧消除存量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同时,严控增量,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三层以上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二是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三是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四是严防增量。自建房如必须搞经营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按照规范设计、施工,并具备安全性鉴定报告。五是完善自建房建设管理程序。限额以下自建房要经过个人申请,镇街备案审批,开工报备,镇街巡查检查关键工序质量,产权人自行组织验收,镇街参与验收。限额以上自建房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等建设手续,并按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建设活动。
(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县住建局和各镇街要加强限额下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培训工作和限额下在建工程安全巡查检查,定期、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班,将安全施工工艺、施工标准、施工技术和安全防护作为专项培训的主要内容,并不断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切实保障施工安全。
(五)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各镇街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1.莒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2.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要点
附件1
莒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为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莒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长:王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张作品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成员:鲁伟县住建局局长
陈会通县财政局局长
徐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恩栋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季善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邱继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闫仲儒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左银武县教体局局长
王乐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刘君涛县公安局政委
许学友县民政局局长
陈为菊县司法局局长
阴 东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李冬县卫健局局长
陈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凤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邬信诚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刚大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战晓明坪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 超板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延起壮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聂国昌文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左清洋朱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宝秀坊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春明洙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泉城团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郇恒健筵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顾天乐岭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明石莲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 云涝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滕玉良道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世鹏相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鲁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附件2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要点
一、排查范围
所有自建房。重点是城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扩建的房屋。
二、排查整治时间
(一)经营性自建房。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排查出问题即知即改。
(二)非经营性自建房。
排查阶段自即日起至6月30日。
整治阶段自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排查流程和方法
(1)农户和业主自查。产权人或使用人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断。
(2)镇村排查。镇村复核信息采集表,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断。
(3)县级复核抽查。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及使用预制板、改扩建、人员聚集使用、建设年代久远的房屋进行核查、抽查。
四、注意事项
以镇街为主体组织镇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对安全隐患存在分歧的,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或评估。其中,经营性自建房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配合镇街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顺利实施。
莒南民发〔2022〕18号
各县管社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推动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县管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稳妥有序整治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行为,牢固树立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形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为实现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2022年5月-8月
三、自查重点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服务机构作为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所有业务活动和财务支出应当以实现公益目的进行,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组织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社会服务机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七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各社会服务机构应对照以下违规情形,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1.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的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资金;
2.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与其他组织收支混管或者将以本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
3.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
4.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
5.支出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
6.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
7.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
8.兼职理事、监事参加决策、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
9.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宣传、促销等活动;
10.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回;
11.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价格不公允,或者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
12.具有其他违反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四、整改方式
各社会服务机构应对照自查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按照不同情形进行整改:
1.对存在第1项违规情形的,应当通过收回被侵占的开办资金等方式规范管理;
2.存在上述第2-8项违规情形的,应当通过收支如实入账、收回账外资金、收回所得收入、规范支出、收回违规支出等方式规范管理;
3.存在第9-11项违规情形的,应当通过停止违规活动、消除不良影响、规范关联交易、终止违规关联交易、收回财产或收益等方式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自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发展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组织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社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各社会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照自查,通过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程序,梳理分析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支出管理、活动管理、投资管理等各项制度,切实维护非营利法人宗旨形象。请于8月31日前将《县管社会服务机构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情况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箱。
(三)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合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实施专项抽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财务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社会服务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监管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7315559
电子邮箱:jnxmzjmjzzglk@ly.shandong.cn
莒南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综执发〔2022〕12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目标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各项会议精神和《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导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突出“两个根本”,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起推进,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过程,确保全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问题攻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铲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业乱象,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重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紧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核心目标。将“四位一体”推进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核心目标,着力从根本上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是突出抓好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创新举措落实。总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成果运用。带动提升全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加强学习教育,突出重点问题攻坚,强化行业监管执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坚持动真碰硬。聘请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在扫黑除恶方面,开展“固本清源”专项行动,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削弱安全生产基础。倡树严慎细实作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抓手,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学思践悟,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突出重点问题攻坚。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不断梳理自查,找准找全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督,建立完善问题解决办法,外聘第三方专家跟随执法,把从严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四是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五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信息化管理等建设力度,建立安全平台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公用,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
(二)以强化作风建设为关键点,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一是倡树严慎细实作风。开展严字当头、质疑保守、精准精细、务求实效的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斗争、善于攻坚、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作风集中整顿。彻底排查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对整顿中发现的不适合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管理的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调离的调离。三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全员培训任务,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四是主动服务企业。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五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作风问题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以严厉惩治腐败为突破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开始排查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防控措施。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各类腐败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三是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以扫黑除恶为着力点,坚决铲除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业乱象。一是开展“固本清源”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影响安全生产的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二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帮助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的具体表现形式,鼓励、动员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事故隐患,稳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7212012
语音朗读,设置朗读按钮,默认不
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按钮即可对当前
区域内容进行朗读,再次点击,
取消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