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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14号 成文日期: 2022-05-23
发布日期: 2022-05-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14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常态化规范设置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莒南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和“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总体定位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 消除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深入清理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特别是前期纳入治理范围、尚未“清零”的户外广告设施,压实户外广告监督管理责任,大力推进实施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最大程度预防事故发生。

(二)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批设不符行为,坚决制止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商业广告行为,指导规范户外广告设施产权(管理)方户外广告经营行为。

(三) 提升户外广告景观效果。以编制户外广告规划性文件为契机,提升新设置户外广告设计品位,增强与周边环境、城市文化底蕴有机融合,展现齐鲁红都、滨海绿城等城市特色和历史文脉,推进大型户外广告景观化,完成户外广告管理示范街打造。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建成区

(二)整治重点

1、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存在陈旧破损、锈蚀严重、主体失稳、线路老化等情形的;存在遮窗挡门、影响消防情形的。

2、尚未清理拆除的大型楼顶式、落地管塔式、跨路 (跨楼) 龙门架式“三类”大型户外广告。

3、未经审批、批设不符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手续到期,无法办理延期续批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

4、未经审批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各类亭、棚、牌等公共设施为名设置的商业广告,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的商业广告。

三、整治措施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整改措施消除的户外广告,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尚未清理拆除的“三类”大型户外广告,违规以公共设施为名设置的商业广告和以公共设施、城市家具为载体违规设置的商业广告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2、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加固、维修等措施可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限期30日整改完毕并提供专业安全监测机构出具的安全监测合格证明;逾期不能提供安全监测合格证明的,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3、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符合设置许可条件的,限期30日,由当事人到县城市管理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并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设置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纳入清理拆除范围。

4、纳入清理拆除范围的户外广告,由县城市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同意拆除但自行拆除存在困难的,县城市管理部门应与当事人签订助拆协议,适时组织专业拆除公司协助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进行立案查处,做出行政处罚后,通过代履行的方式予以及时拆除,并依法追偿代履行费用。

5、对拒不配合、阻挠整治提升的广告业主,纳入户外广告经营企业不诚信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因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工作职责造成户外广告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普查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托清业主信息、设置形式、规格尺寸、审批情况及安全隐患等基本信息,填写《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调查摸底建档汇总表》《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调查摸底建档明细表》( 附件1、2) ,建立台账并报县城管局广告科汇总,分类甄别,明确处置措施。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开展突破提升行动专题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1日至9月30日)。由个辖区中队下达整改拆除通知,6月15日前完成整改、手续补办并向线城管局报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户外设置许可批文等书面材料;8月底完成违规广告清理拆除工作。

(三)亮点打造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按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标准,扎实推进门店招牌规范提升、道路沿街清理整治等工作,打造户外广告管理样板街。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批验收,对整治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协调争取,赢得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在推进整治进度和打造特色亮点方面持续发力,确保突破提升行动快速落实、有序进行。

(二)落实长效管理。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以突破提升行动为契机,有效提升户外广告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城区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户外广告设置依法依规、安全有序。

(三)加强督导调度。突破提升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城区、各乡镇街(开发区)执法中队要认真填写《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工作进度汇总表》《全县户外广告突破提升行动任务完成明细表》( 附件 3、4) ,于次周一 10:00 前报县城管局广告科汇总。县城管局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计入工作整体评价;未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要求的,将在整体验收时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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