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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交政字〔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政字〔2022〕1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莒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莒南安发〔2022〕8号)、《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交安委办函〔2022〕19号)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形式,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研讨,教育引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单位要认

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 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 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四)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要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6月份根据市安委会安排在全县组织“一次培训、一次考试”。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在本地主流媒体和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台”,形成舆论声势。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五)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鼓励公众举报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实查处举报案件,及时关注社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要在县级主流媒体及时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公路、车船、场站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媒介,综合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推动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密结合,认真研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驻点监督人员要督促驻点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通过电视、 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强化检查及时总结。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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