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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2〕3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日期: 2022-06-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2〕3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坚持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使校园及周边环境面貌得以改善,治安稳定有序,安全防范机制体制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校园安保管理。落实安保经费,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和器材,完善安保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门卫、保安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安保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公安机关要统筹安排巡逻查控勤务,继续推行校园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制度,落实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的“三见警”要求。(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各镇街、各学校)

(二)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组织和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减轻交通拥堵,确保车辆有序进行;严格落实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许可制度,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隐患排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学校周边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路设警示、限速慢行、人行横道等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拒绝乘坐超员校车及无校车资质车辆的海报或宣传标语。(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各镇街、各学校)

(三)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涉校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加强不良社会青年、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等高危人员监管;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清理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等行为,严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注重各类安全稳定隐患的源头治理,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早掌握、分析、预警和处置各类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检察院、司法局、各镇街、各学校)

(四)规范校园周边商店、摊点经营。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日常管理,对校园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出租房屋及承租人员的情况统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出租房屋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对风险点建立台账。加大对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力度,禁止在学校校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依法对校园周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全面清理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卷烟、电子烟、酒商家,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杜绝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行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各镇街、各学校)

(五)治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强化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50米内无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出售“刮刮卡”等赌博性文具、玩具。(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各学校)

(六)落实校园周边疫情防控。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在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环境消杀、人员健康记录等关键防疫环节的情况,督促市场主体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戴口罩、扫码登记、查验行程码、环境消杀、通风换气等防疫措施,确保各项防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学校)

四、阶段划分

本次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督查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各学校要对照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学校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街和县教体局相关科室,积极协调解决,确保查的实、改得好。

(二)集中督查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各镇街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莒南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在全县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对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活动开展迅速,工作落实有效的进行表扬,充分调动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校长要贯彻《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加强与所属镇街、社区、派出所、卫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成立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要紧盯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真正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即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工作联动,提升处置能力。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同时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常态长效要求,完善规划,强化保障,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附件:各单位联络员联系表


附件


各单位联络员联系表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35号关于印发《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35号关于印发《莒南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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