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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关于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6-03
发布日期: 2022-06-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发〔2022〕1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莒南县关于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若干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关于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增长、扩投资、强产业、促消费、防风险、兜底线各项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实现全年任务目标,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是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取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名单。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2022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全部退还到位,实现应享尽享,对下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县财政按照退付计划及时调拨库款,确保国库退税资金充裕,做到增值税留抵退税及时到位,切实为企业纾困。三是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二)持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一是减免房屋租金。用好省财政奖励政策,规范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照比例享受减免;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二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已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降低水电气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将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零成本”接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阶段性“欠费不停供”政策。四是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五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公积金中心

(三)常态化开展“暖企助企”活动。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对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企一策”给予奖励。二是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释放企业产能,推动企业达产达效。实行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地方财政贡献率予以奖励。三是完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平台,汇总发布涉企政策和本措施涉及的申请指南、操作指引,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推送重点领域项目、企业清单,引导政策性银行增加长期贷款投放、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对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灵活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深化金融助企纾困,推动应急转贷基金运作,服务中小企业资金接续。二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线上化、纯信用金融产品,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金胜粮油、碧海包装等拟上市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和定向扶持;利用好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发挥临沂市中海汇银创投基金领投、导向作用,推动我县15家上市后备企业与市基金进行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园区与中泰证券之间的合作,组织企业家上市培训活动,提升企业上市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由财金集团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出台《莒南县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鑫盛担保等更多担保机构纳入省再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执行标准由1%降至0.5%,降低0.5%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制定《莒南县银行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纳入银行机构考核,推动银行机构担保准入及风险分担;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FTP利率优惠;向外经贸企业推广“齐鲁贷”,组织宏铄食品等5家企业参加全市“银政企”对接会。四是研究建立“绿色金融清单”制度。建立绿色行业、绿色客户、绿色项目“三张清单”,优先给予金融资金支持。五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规范法人金融机构利率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利率定价行为,发挥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五)千方百计稳住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就业公共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把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作为重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大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二是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稳就业作用。提高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能力,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发布《关于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或个人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意外险补贴,于今年6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进行受理。三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健全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四是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及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经济循环

(六)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一是畅通交通运输通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完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用好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和“沂码通”系统。二是畅通物流运输通道。加快出台我县支持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额度,加强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服务保障,在全县4处公路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汽车站、高铁站、火车站等4处交通站场,以及莒南、临港2个高速服务区设置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抗原检测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快检快测。三是降低货运车辆运行成本。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客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四是分类精准管理。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快速核对查验,提高通行效率,保障货运畅通、产业循环。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警大队、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一是建立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对司乘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实行“即走即解即追”,保障往返重点省份和地区的货运车辆通行顺畅。二是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对我县已纳入“白名单”企业服务,全面梳理排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一企一策”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做好急需原材料、设备物资的运输供应。三是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四是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县内、市内、省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县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五是实行接诉即办。建立12345工作调度机制,24小时受理司机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12345”热线办

(八)加快推进产业向高级化发展。一是加强延链补链强链。聚焦不锈钢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材料等关键细分领域绘制“招商地图”,招引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着力培育“十强”产业集群,力争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链。二是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围绕工业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四基”开展技术攻关,着力在不锈钢制造工艺、新材料应用、精制花生油、流体智慧化灌装等多个领域寻求“卡脖子”技术突破。三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用好高校、科研院所与规模以上企业研发供需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奖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和引进奖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遴选42家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支持21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级“瞪羚”企业,力争全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以上,省级“瞪羚”企业1家以上;推荐4家园区企业进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力争11家企业入选市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库。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三、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增强发展后劲

(九)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强化项目服务。健全县级领导包扶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常态化深入一线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交办等形式推动解决,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达效,重点推进鑫海162万吨不锈钢和鑫海300万吨不锈钢热轧冷轧项目,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破解产能、能耗瓶颈制约,力争列入省级重大项目。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对47个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保障有序生产和运输,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确保不间断施工。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节点目标和过程监管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加强对新增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导,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全力保持工业投资增长。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对接落实。跟踪落实与国内外“链主”企业合作意向,统筹使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综合运用参股、融资担保、联合投资等形式,撬动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二是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一般性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拿地即开工”。三是加快推进技改项目。分行业分领域编制技改路线图,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确保全年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一)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尽快回升。一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和扩大专项债券额度政策机遇,谋划一批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对接专项债扩大支持领域,争取更多专项债资金,重点推进莒南县农村供水工程、陡山水库至县城调水工程、东部园区引水工程、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建设5个项目,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在上半年开工,形成更多在建项目,加快G25连接线、城乡供水一体化、良沂路改造等重大交通工程、重大水利工程、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能源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年内路网延伸工程项目完成14.94公里,路网提升改造项目完成109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完成危桥改造9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完成75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完成209公里,农村公路彩化工程完成116公里。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鼓励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支持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选址、土地报批的项目申请贷款。三是加快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具有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全面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升级,确保管道燃气建设运营本质安全。探索实施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序分类豁免。四是完善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约束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在招投标环节的应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出台落实房地产政策。积极对接研究市级出台的政策,加快出台我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实施货币化安置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购房和拆迁安置群众购房需求。三是稳定住房供给。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四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展期、续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五是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2022年年底前企业申请即可缓缴,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六是降低售房购房成本。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七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压实房地产企业责任,积极处置问题楼盘,防止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和财政领域传导。

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四、全力保粮食稳产增收,夯实经济“压舱石”

(十三)做好“三夏”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夏粮抢收工作。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干热风”“烂场雨”等预警信息,做到及时收割、适时收获,确保颗粒归仓。制定夏粮机收和农机跨区作业预案,提前做好农机设备储备检修,确保夏粮及时收割收获。二是抓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安排好收购资金,拓宽售粮渠道,确保做到“有钱收粮”“有人收粮”,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三是做好夏播工作。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高标准做好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播种工作,确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十四)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一是稳定生猪生产。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加强对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保护和调控,稳定核心产能。二是加快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全产业链花生产业体系、优质生产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三是积极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全力促进消费回补,助推经济加快回暖

(十五)制定更加精准的消费补贴政策。提振大宗商品消费,落实汽车消费补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家具优惠促销等活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引导美达新能源公司依托空气源热泵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促进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调整完善刺激消费的财政补贴方式,更好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

(十六)强化对服务业企业帮扶。一是精准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集中政策利好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剥离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小升规”服务业企业。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给予重点企业贷款贴息。三是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四是开展文体旅游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七)加快市场消费有序恢复。一是促进商贸企业恢复。启动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向县内居民发放商贸业消费券,帮助商贸企业提升销售额。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鼓励电商运营企业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降低网店推广运营等费用,推动平台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免息或低息金融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形式多样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二是促进旅游景区恢复。依托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无极鬼谷等A级景区,制定A级旅游景区优惠措施,开展门票减免活动,加快启动禅意古镇、天马岛景区等旅游项目,丰富沉浸式文旅产品供给,结合夏季特点推出乡村休闲游、自驾亲子游、夜间旅游等适合居民、游客户外活动消费的特色产品和主题活动,发放“文旅券”等消费券,激发文旅商圈消费活力,推动文旅产业电商化转型及销售模式升级。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十八)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一是搭建新型消费平台。出台支持我县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一事一议”推动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性、功能性分部和销售公司、结算中心以及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支持金胜粮油等特色优势企业做强网络平台,培育壮大直播电商、视频营销等新消费业态。二是促进平台消费。积极对接淘宝、天猫、美团、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打造“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直播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无人货柜、无接触配送站点等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发展线上预约下单、线下服务到家“无接触配送”服务,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六、全力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十九)建立经济运行动态调度机制。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涉及21个重点行业部门26项支撑性指标的运行情况,强化指标之间的匹配衔接;加强部门会商研判,进一步健全分行业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住房保障中心、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二十)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一是做好电煤供应工作。积极与大型煤炭企业对接,争取辖区内电力企业长协合同及时足量兑现,确保煤炭供应量稳定。二是强化电网运行管理。加强重要输变电设备管理,保障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用电需求。三是减轻发电企业负担。实施提高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支持发电企业有序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设施等能源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七、进一步防风险守底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十一)降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一是实施精准监测机制。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高效抓好流调“黄金24小时”,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提高制造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组织定期免费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有效恢复和保持经济发展正常秩序。二是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强化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价格监控,视情及时启动动态干预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与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紧盯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扎牢监管笼子。二是实施存量金融风险出清行动。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监管,稳妥推进城商行改革,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促进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大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力度,分类施策、一案一策,高质高效推进集中清收工作。四是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控,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二十三)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防汛应急体系。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持续完善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持续滚动排查整治河道、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区防洪排涝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三是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水库、河道溃坝溃堤和超标准洪水模拟推演,足额储备物资物料,预置抢险人员力量,坚决守牢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聚焦自建房、城市设施(窨井)、燃气、危险化学品、溺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拉网式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季度评估,镇街月度监管能力评估,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压实各方责任,严防有关领域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十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加强矛盾源头治理,强化分析研判预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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