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路莒政发〔2022〕24号
为进一步加强莒南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部署要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动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公路中心相关各科室、公路站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狠抓国务院安委会15项硬措施和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工作落实,重点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公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公路应急能力建设和防汛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各科室、公路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查实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底数、重大风险分布,补齐失查漏管、责任悬空等工作短板,切实提高履职效能,集中开展作风整顿,深入查摆在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5月—10月)。各科室、公路站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政府安委会八抓20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县公路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科室、公路站深入分析重点攻坚阶段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深层次矛盾原因,从分析研判、教育引导、监督检查、通报约谈、源头防治五个方面,逐项制定落实具体的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到位;对因整治工作失职读职,造成责任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5月-12月)。县公路中心督导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展,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谈话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既要督查共性整治任务,也要督查重点领域整治情况。具体时间和行程由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党总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心党总支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总支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严不实”问题; 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至少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相关各科室、公路站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单位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大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问题隐患实施清单管理,能尽快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发动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公路工程施工违法转包分包等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五)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各科室、公路站要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推广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戒,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七)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各科室、公路站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说报或者拖廷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八)从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
四、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点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科室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公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公路站日巡查、周排查、县公路中心月度综合检查,持之以恒做好公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重点查公路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专项活动开展、工程项目重点作业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等情况。
(三)公路应急能力建设及防汛工作:重点查对照《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强化应急保障措施制定落实,建立问题隐患动态整改台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路中心将综合运用协调、调度、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相关各科室、公路站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扎实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公路中心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督导、通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推进,严格执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评、一季一督导”工作机制,集中发现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依纪问责。紧盯相关各科室、公路站以及涉及的公职人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莒南县公路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