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所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负责所在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所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