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莒南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预决算。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县税收政策管理。拟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县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县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十)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十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