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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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7280936
负责人姓名 刘叔朋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莒南县滨海路10号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配合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和配合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辅助工作。承担优化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规划拟订辅助工作,提出县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建议。承担县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及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辅助工作。协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承担推进所管理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制度的工作。参与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以及审议董事会报告。承担所管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的辅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参与所管理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配合完善所管理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按出资比例委派董事工作。参与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承担县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测、企业财务状况监督的服务保障工作,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承担对所管理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监督等辅助工作。参与对所管理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承担完善所管理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的辅助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承担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实施上报的辅助工作。承担督促检查所管理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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