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莒南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部门(单位)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八)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