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鸡龙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参与鸡龙河湿地公园的建设、开发及经营活动。承担制定鸡龙河湿地公园的管理制度、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鸡龙河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利用、修复、生态旅游等工作。

    (四)承担鸡龙河湿地公园绿化养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河坝桥涵管理等工作。

    (五)承担鸡龙河湿地公园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

    (六)承担鸡龙河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调查和检测报告。

    (七)承担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湿地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鸡龙河湿地公园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市政市容等工作。

    (九)承担鸡龙河湿地公园防汛抗旱、防火防凌等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