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供销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业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加强基层供销组织体系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行业协会,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再生资源及烟花爆竹等经营活动。

    (五)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社及所属社团的业务活动。利用供销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等技能培训。

    (七)负责对所属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对企业经营、投资活动进行备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指导。

    (八)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