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石莲子镇
- 莒南县政府办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莒南县科技局
- 莒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莒南县公安局
- 莒南县民政局
- 莒南县司法局
- 莒南县财政局
- 莒南县人社局
-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莒南县住建局
-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 莒南县水利局
-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 莒南县商务局
-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 莒南县审计局
-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
- 莒南县统计局
-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 莒南县供销联社
- 莒南县检验检测中心
-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莒南县中心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 莒南县气象局
- 莒南县交警大队
- 十字路街道
- 大店镇
- 坪上镇
- 板泉镇
- 壮岗镇
- 文疃镇
- 朱芦镇
- 坊前镇
- 洙边镇
- 团林镇
- 筵宾镇
- 岭泉镇
- 石莲子镇
- 涝坡镇
- 道口镇
- 相沟镇
莒南县石莲子镇的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