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 | 0539-7212009 |
负责人姓名 | 张永周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办公地址 | 临沂市莒南县隆山路200号 |
机构职能 |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等级制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负责县内报纸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拟订全县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全县重大广播影视活动。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