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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7661501367 |
负责人姓名 | 张晓红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办公地址 | 莒南县政务中心北三楼810 |
机构职能 | 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落实国家、省、市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的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省、市授权管理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产品最低保护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政策,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指导各镇街(园区)做好收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认定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全县涉纪检、涉案、涉税、价格争议调解及政府重大事项价格认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