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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的通知 |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您好,请问政策中设立了什么补助?
陈会全:《莒南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奖补激励政策》中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县政府网站:政策中补助资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陈会全:(一)莒南辖区内注册经营,经审核认定纳入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及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批复的企业,含重新认定和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经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登记认定的莒南县技术转移输出方企业。
县政府网站:补助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给予认定纳入莒南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二)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获得省市补助资金的不再重复补助。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按照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对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3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进行补助;3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1.5%的比例进行补助;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比如:
A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250万元,可获得补助金额为:250*1%=2.5(万元);
B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460万元,可获得补助金额为:300*1%+160*1.5%=5.4(万元);
C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680万元,可获得补助金额为:300*1%+200*1.5%+180*2%=9.6(万元);
D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720万元,可计算为:300*1%+200*1.5%+220*2%=10.4(万元),但文件规定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因此D企业可获得补助10万元。
县政府网站:补助资金申请程序是什么?
陈会全: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根据奖补激励政策有关要求,于次年度向县科技局提出补助申请,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县科技局负责对全县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计划,县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县政府网站:政策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陈会全:《莒南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奖补激励政策》自2022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渠道:莒南县科技局
政策咨询电话:0539-721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