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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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莒南县中小微企业2019年度“育苗扶壮”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县中小企业中心 打印

 

 

2019年3月1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莒南县中小微企业2019年度“育苗扶壮”工程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行县直相关部门、镇街(园区)联手包扶机制,明确年内实现25家中小微企业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便于各部门、镇街(园区)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实施方案》,使我县工业经济总量和规模进一步壮大,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与重要意义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尤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9号)文件,通知指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准确反映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的数据来源。我县中小微企业达9400余家,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29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部中小微企业3.16%。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育苗扶壮”工作,连续几年出台工作方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措施,列入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县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园区)把该项工作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我县年均“小升规”企业达30家以上,为县域经济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二、《方案》的编制过程

为切实提升《实施方案》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2019年年初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在镇街(园区)提报基础上对全县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筛选了35家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培育库,提出并起草了《2019年度实施“育苗扶壮”工程的初步方案》,向县政府十七届第36次常务会议汇报,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2019年3月1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实施。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育苗扶壮”工程就是在全县筛选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创新性强,年销售收入尚未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小微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强化了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目标,加大了部门合作及督查考核,积极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规模从小到大、实力从弱到强,助推全县工业经济实力快速提升。

四、《实施方案》主要创新点

建立“政府推动、政策调动、调度促动、措施拉动”的工作机制,依托园区、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建立健全“三个体系”。

(一)建立“育苗扶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对35家列入“育苗扶壮”培育库的企业实施动态统计监测,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成长情况、培育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管理、销售收入、科技创新等基本情况,同时建立企业诉求台账,及时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给帮包领导和包扶单位,为培育帮扶提供依据。

(二)建立“育苗扶壮”企业培训辅导体系。以“催生、助长、扶强”为出发点,从激活市场主体和优化发展环境入手,促进培育企业加快发展成长。一是实行“育苗扶壮”企业优先培训制度。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与国内高校合作,每年举办不少于4批180人次培训班。二是积极推行以专家咨询诊断为核心的辅导制度。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岗位效益管理、市场营销及品牌创建等方面诊断,为企业提供各种辅导,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对“育苗扶壮”企业宣传推介。优先安排纳入“育苗扶壮”工程的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世博会、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展洽会等各类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

(三)建立“育苗扶壮”企业政策扶持体系。一是优先享受各项惠企政策。在以企招商、“四新”促“四化”、节能减排、扩大就业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二是优先享受各种金融扶持政策。对纳入“育苗扶壮”工程的企业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在融资贷款、信用评级、债务化解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三是优先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换机遇,引导“育苗扶壮”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及技术改造,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创新平台,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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