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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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打印

 

 

5月10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莒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莒南政办发〔2019〕2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1、《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作为刚性要求的红线,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1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此,临沂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印发临沂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排查,并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2、《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前期有关部门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方案》中对水源地专项整治有什么具体措施?

《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问题全部列出问题清单,对各部门、单位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部门联动等长效机制,加强各类信息公开,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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