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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2021年9月8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向社会公布了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规定,我县继续深入推行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出台目的
明确县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四、主要内容
(一)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共计9项,分别是: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莒南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方案、莒南县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全县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关于开展莒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莒南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2021-2025)、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共计7件,分别是: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莒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五、工作要求和意义
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