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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一引两放三定”制度活跃“地摊经济”的意见 |
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冲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促进我县“地摊经济”发展,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制定了《关于实行“一引两放三定”制度活跃“地摊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实行意见》),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地摊经济”经营者和广大群众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实行意见》,共同推动莒南县“地摊经济”高质量活跃发展,现将《实行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地摊经济”关乎民生大计,是大部分自由职业者主要的谋生手段。发展“地摊经济”对于提高群众收入、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经济收入问题,提出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山东省、临沂市相继提出有关部署要求,活跃“地摊经济”发展,可以增加经济收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实行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行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内容、相关职责和有关要求四部分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县情实际,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按照“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大力推行引摊进群入市,有序放开大型商超临时性促销和特色街区商户店外促销,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管理的“一引两放三定”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推行柔性执法。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布便民摊点群区域范围和时段,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便民摊点群经营,广泛争取市民理解支持,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便民摊点群、大型商超等经营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主办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便民摊点群管理实际,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三)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一引两放三定”制度属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临时性管理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分析研判和评价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等风险点,要逐一排查、科学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市民反映强烈、造成社会不利影响的摊点群,要及时予以调整变更。要建立政策中止、退出机制,结合经济形势、社会稳定、上级要求、群众呼声等因素变化,科学确定政策中止、退出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