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单位:中共莒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15753966718

咨询地址:莒南县唐海路777号


2024年4月29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莒南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背景、制定依据、出台目的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3月,莒南县作为市县联合攻关单位,开展了赋权事项指导目录编制工作,8月,全省编制乡镇(街道)赋权指导目录现场会在莒南县召开。2023年,莒南县作为试点县选取4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赋权模拟承接工作。2024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决定将部分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授权20个左右试点县(市、区)所辖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2024年3月21日,经省、市研究同意,正式确定莒南县作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县。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的通知》(鲁政字〔2024〕3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本次赋权试点工作,不断提升镇街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评估,切实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助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管不着”等难题。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共分四部分,16项措施。

第一部分,推进镇街赋权提质增效,共5项;主要包括:划定镇街类别、制定并审核公示事项清单、设置赋权过渡期、赋权事项交接。针对不同镇街承接能力和用权需求差异,统筹兼顾,将我县16个镇街划分为“中心镇街”和“普通乡镇”两类,同类型镇街的承接事项确保一致。在通过实地调研和征求县直部门、镇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指导目录》,形成由镇街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按照程序经市政府审核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防止县直部门简单将执法权“甩锅”给镇街,设置6月底前为赋权过渡期,明确过渡期内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承担的相应责任。过渡期结束后,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成系统对接、案卷文书等交接工作。

第二部分,激发镇街赋权履职动能,共3项;主要包括:加提升机构建设水平、夯实执法力量、加强法制审核力度。明确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采取内部挖潜、人员招录、县级执法部门下沉等多种方式强化执法力量配备,确保镇街有机构、有人员做好赋权试点工作。

第三部分,强化镇街赋权制度保障,共6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管辖权异议解决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帮扶支持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派驻人员管理机制。通过各类机制的协同作用,厘清县直相关部门、镇街权责事项,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支持,为镇街赋权做好全维度制度保障,实现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第四部分,提升镇街权责监督水平,共2项;主要包括: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在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案卷制作、执法服装、证件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在提升执法质效的同时助力镇街严格规范执法。坚持“监督与执法同步”,进一步发挥镇街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实现对镇街执法工作的全维度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