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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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打印

近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更明晰、更通俗易懂地向公众诠释我县此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对《方案》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为遵循,结合《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临事管办发〔2021〕21号)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我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就我县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推动机关食堂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减损,形成“履职有力、管理有方、监督有效、示范有型”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在全社会粮食节约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市《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部署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莒南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规定了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范围、主体内容、标准、评估方式、通报和整改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了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主体为设有食堂的机关单位。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运用自查、自评及抽查等方式,将评估结果纳入考核内容,保障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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