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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 |
最近,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明确了督查督办工作范围、督查督办方式、督查督办程序和要求、督查督办结果运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和《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是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体现。现就该制度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稳步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等,通过该督查督办制度倒逼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决策依据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力,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和痛点堵点问题整改,全面回应企业期盼,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敢抓敢管,对市场主体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优、环节繁琐、时限过长、费用不合理、服务水平低等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以交办、督办等形式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要举措
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任务,跟踪调度督办,成立县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印发《莒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
五、主要内容
《制度》共6章10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我县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主体、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督查督办工作范围”。主要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第三章“督查督办方式”。主要明确了书面调度检查、电话交办催办、现场察看、联合督查督办等工作方式。
第四章“督查督办程序和要求”。主要明确了立项、交办、承办、督办、审核、报告及通报、归档和销号等程序。
第五章“督查督办结果运用”。主要明确了督查督办结果运用情况。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