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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字〔2020〕5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监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在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从严治党管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优化议事决策流程,重点破解办事不公、财务不清、服务不优等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村级组织高效运转,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2.坚持依法治村。坚持依法靠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清单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3.坚持务实管用。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确保清单精简准确,流程便捷高效,表述通俗易懂,整体统一规范,以镇街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切合所辖村(社区)工作实际,强化信息平台应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和水平。
4.坚持严格规范。按照“抓住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成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落实。多方式多渠道公开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及时依法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事项,确保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紧紧围绕全县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招投标、村级救助救济、村级阳光公开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面厘清村级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明晰权力事项,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让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权力受限”,让群众“看图监督、依规维权、合理诉求”。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三张清单。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矛盾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统一编制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等面上参考性清单,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县直业务指导单位。各镇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参考县级清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三张清单,对县级指导性清单之外的,与村民利益相关、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列入特色清单,予以规范。村(社区)根据村庄特点、资源禀赋、群众需求,对镇街指导清单进行自主选择、公开公示;如制定指导范围外的其他清单,须经镇街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规范标准流程。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村级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各职能部门在明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各镇街、村(社区)本着于事简便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规范流程,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既便于村干部精准掌握、规范履职,又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切实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三)全面透明公开。建立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规范流程通过各种途径在县、镇、村进行三级公示,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镇街将本地事项运行规范通过图表、图片、漫画等方式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并及时上传“莒南党建”微信公众号,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开。各镇街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村“两委”干部、“三大员”等村级小微权力履职主体进行多轮次培训,确保对权责清晰明白,对流程熟记于心。各村(社区)要借助主题党日、村情发布会、“三务”公开栏、灯塔-党建在线、党群微信群、“村村响”广播等平台公开公示,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制定追究办法。全县建立村级微小微权力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监督方式方法、责任追究情形、调查处理和结果运用,确保追责到人、问效到位。各镇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村干部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违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着力解决村干部规范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镇街明确村纪检委员职责,村干部在落实村级小微权力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五)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县级层面,纪检、组织、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镇级层面,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履职情况评估、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等制度体系,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专项督查,将日常检查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支部评星定级、补贴报酬发放、评先树优相挂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
(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在服务群众中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可以给予容错。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
9月下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进专班,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和时间节点。下发实施方案,形成《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汇编下发,便于工作指导。
(二)建章立制(制度规范)阶段(9月下旬-9月底)
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操作流程,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后组织实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鼓励探索以漫画、图册、二维码扫描等方式建立直观简便的“网上清单”,为村干部规范履行职权和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指南。
(三)全面推行阶段(10月-12月底)
各镇街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工作,对在职村干部进行同步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党员群众掌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进行全覆盖宣传,通过公开栏、宣传图册和微信公众号等,各镇街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提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知晓度和认可度。县直有关部门对各镇街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扎实稳步推进。
(四)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各镇街充分总结本地的实践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制度,不断丰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清单事项,不断优化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流程。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备案调整制度,各镇街及时将新修改的清单事项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对外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各镇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督查组,把督导督查贯穿于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导督查。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担实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讲求工作实效。各镇街要以县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流程为样本,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村庄数量、发展状况、班子情况、干群关系等因素,做好本地区权责清单、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制定工作。根据农村形势任务变化,因时因地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规范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清单于法周延、于事周全。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相关、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要列入本地清单,确保规范运行和实际成效,防止照搬照抄和简单“一刀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将学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作为固定学习、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村干部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逐条逐句进行学习,使其迅速熟悉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确保“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漫画图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清单的权力类别、办理程序等,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促进服务水平。注重挖掘本地区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性成果,不断完善村级事务规范运行体系。
(四)注重督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专项督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规用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敦促实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街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电话查访、抽查资料等形式,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
附件: 莒南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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