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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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政办字〔2020〕2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老年人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全国老龄办等四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在全县实施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简称“银龄安康工程”。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适应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为老服务意识,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容易遭遇意外伤害,影响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实际情况,通过全面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切实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解决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后顾之忧。

二、工作内容

(一)投保对象及赔付标准。“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保险期限1年,保费设置二个档次,分别为50元/人、100元/人,每档均享受县财政补贴5元/人。投保对象:全县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年满50周岁(含)不满60周岁的人员也可纳入投保对象,但不享受县财政补贴。投保对象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购买以上任意一档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赔付标准:保险费每人每份50元的,最高保障514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为31400元);保险费每人每份100元的,最高保障101000元。

(二)保险责任。主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予以赔偿。因意外人身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

(三)任务目标。2020年7月在全县全面推开,7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要求,2020年全市适龄老年人实现银龄安康保险全覆盖。2020年我县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投保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将“银龄安康工程”纳入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卫健局和中国人寿莒南县支公司要明确任务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搞好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基层各卫生健康部门、老年组织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开展工作,把任务落到实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鼓励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购买老年人商业护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要广泛宣传、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为老年人购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爱心人士等向老年人赠送银龄安康工程保险,以此为契机引领、带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传统美德。

(二)广泛宣传发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了解“银龄安康工程”主要内容、理赔程序,特别是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和保障,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个人购买、政府补贴、集体出资、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的投保机制。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调度督导等方式抓好工作的实施。倡导有条件的单位统一为60周岁以上离退休职工购买,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为家中老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财政对全县60周岁(含)以上每位被保险老年人给予5元补贴,要确保及时到位。中国人寿莒南支公司负责承办具体业务办理、培训、咨询服务等有关工作。县卫健局与中国人寿莒南支公司要加强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要加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或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健康发展。

(四)提高服务质量。全县各级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过程中,要坚持“购买自愿”的原则和“服务至上”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骗保行为和理赔不到位、不及时等现象的发生。中国人寿莒南支公司要以村居为单位及时发放投保人保单,提高理赔效率,对于资料完整的非调查赔案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需要调查的赔案要在出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和意愿,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人性化服务,将“银龄安康工程”真正打造成为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的民心工程。


附件: 1. 莒南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 2020年度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


附件1


莒南县2020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文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徐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冬 县卫健局局长

张维建 县人寿保险公司莒南支公司总经理

成    员:彭晓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晓梅 县委政法委副科级干部

王仕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长军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崔学香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姜   萍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惠芝 县工信局副科级干部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铁路办主任

徐   霞 县科技局副局长

高   明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农保处主任

孙清华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副行长

周丽萍 县卫健局副科级干部

葛成斌 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葛文芳 大店镇政府副镇长

张立华 坪上镇统战委员

赵延起 板泉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祥贤 壮岗镇党委组织委员

王   伟 文疃镇党委组织委员

杜子岳 朱芦镇主任科员

臧竹亭 坊前镇党委组织委员

尤洪星 洙边镇党委组织委员

顾天乐 团林镇党委组织委员

徐飞飞 筵宾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洪强 岭泉镇政府副镇长

梁标培 石莲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卢衍学 涝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王聪聪 道口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宝秀 相沟镇党委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李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丽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20年度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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