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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片区范围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适龄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学校片区内户籍。
(4)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
(5)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乡镇小学招生入学
乡镇小学招生要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招收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2.乡镇初中招生入学
今年乡镇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持续实行对口直升,即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相应的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只有1所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到本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有2所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实行划片对口直升。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坚持“公民同招”规定要求,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招生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