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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莒南县第七中学是县教体局直属的城区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天桥路以东:县城铁路以南、南外环以北、东外环以西;天桥路以西:隆山路以东、民主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以及居住在铁路以南的温泉社区居民子女(协议村居)。
二、招生计划
2021年七年级新生招收班数:14个;每班班额:不超过50人;计划总数:700人。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1.招生对象
学校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1)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莒南县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3)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口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①在莒南县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的月数之和积分;在莒南县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
3.所需信息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所需信息: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所需信息: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所需信息: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4)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籍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所需信息:适龄儿童、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信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权证信息( 或不动产权证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无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所需信息: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家庭户籍信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莒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7)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以上所需信息,完全由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4.特殊情况认定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
(3)政府拆迁还建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四、报名流程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实现“一网通办”,实行平台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均需由监护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需上传证明材料的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符合在城区入学,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调剂安排入学。
学校招生工作流程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 →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监护人根据学校要求,需要现场确认的到学校进行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片区招生学校咨询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
五、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8:00-2021年7月31日18:00。
(二)学校审核时间
学校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12日。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现场确认。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一2021年8月16日。
(四)新生报到时间
学校新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六、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七、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保障工作
学校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八、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市、县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九、规范延缓入学申请
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1年7月25日-2021年7月31日期间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到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次年仍不能入学的,需要再次办理延长缓学1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