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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教体基字【2021】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1)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莒南县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3)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工作流程:
根据《2021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我校新生入学实现“一网通办”,实行平台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均需由监护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监护人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报名信息,需上传证明材料的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招生工作流程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监护人根据学校要求,需要现场确认的到学校进行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时间安排:
1.学校宣传发动:7月20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生方案,学校西大门、各小区张贴招生方案、招生报名明白纸。
2.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7月25日8:00—7月31日18:00。
3.学校审核时间:8月1日—8月12日。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数据填报有错误等原因被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现场确认。
4.学校发放入学通知时间:8月15日—8月16日。
5.新生报到时间:9月1日。
四、招生范围:
天桥路以东、县城铁路以南、嵋山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朝阳社区、王庄子社区居民子女;
天桥路以西:十泉路以南,嵋山路以北、新建路以东(该区域内,民主路以北,新建路以东,十泉路以南为莒南县第一小学和莒南县第二小学公共招生区域;民主路以南为莒南县第二小学和莒南县第七小学公共招生区域)。
五、入学顺序及所需信息: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序号 |
入学顺序 |
所需信息 |
1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
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
2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
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
3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
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
4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口簿(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 |
适龄儿童、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信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权证信息(或不动产权证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无不动产登记证明信息。 |
5 |
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
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
6 |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①在莒南县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莒南县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 |
①身份信息:家庭户籍信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莒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
注意事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以上所需信息,完全由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特殊情况认定: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
(3)政府拆迁还建的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
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附:学校招生办公室:学校七号楼一楼微机室,招生咨询电话:7212882
招生方案、明白纸、家长报名操作流程详见莒南县第二小学微信公众号(请扫描关注右侧二维码)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