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莒南县第三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莒南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教体基字【2020】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我校招生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莒南县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
1.符合我校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请于8月16日(上午8:00至11:20,下午2:30至6:30)到学校报名交材料。地点:莒南三小思齐楼(北教学楼)一楼逾期不再办理!
2.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检测体温,自觉保持一米间距,报名后即可离开现场,减少聚集。
三、招生范围:
县城隆山路以东、嵋山路以南(含路北门朝南的单位和小区)、南环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富源居委居民子女(协议村居)、久隆财富广场、尚都大厦居民子女。
四、入学条件及所需证件清单:
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时,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照下列次序录取,录满为止;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序号 |
入学条件 |
所需证件清单 |
1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
全家户籍薄(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入住证明:物业及水电费单据等)】。 |
2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
全家户籍薄(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入住证明:物业及水电费单据等)】。 |
3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在学校片区的。 |
全家户籍薄、父母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父母及适龄儿童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居住地证明。 |
4 |
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籍薄(未迁移),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
全家户籍薄、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父母及其适龄儿童无不动产登记证明。 |
5 |
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自购房产并实际居住的。 |
全家户籍薄(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入住证明:物业及水电费单据等)】。 |
6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①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②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的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县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在莒南县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莒南县城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
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②居住证(县外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莒南县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莒南县城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莒南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莒南县城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
注意事项:
1.入学条件中序号1—5的说明: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交房实际入住的房产,以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交费票据或政府拆迁还建手续为准(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产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须有房产部门的备案号)、全款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 入学条件中序号6的说明:①以上证件,截至2020年8月31日,时间需满一年(有自购房产的,提交材料时②、③项可不提供)。②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莒南县城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在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户籍所在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的规定,对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的,要动员其回原籍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五、附加说明
1.以上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由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到学校审查资格,学校完成入学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保存备查,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查询证明(防疫站盖章)。【上交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好,放在白色透明档案袋中,学校留存】
2.凡对户籍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学校将分别到公安、住建、工商局、人社等部门予以查实。
对提供无效证件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况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六、招生工作流程:
8月10日学校信息化管理平台发布招生简章.学校大门公示招生公告.各小区张贴招生简章
8月16日查收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8月18-20日审核入学资格
8月23日上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新生名单
8月28日材料审查合格学生面试,面试合格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4日入学报到
莒南县第三小学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学校招生联系电话:728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