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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有关要求,经审核,莒南县惠鑫药店等311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条件,免申即享,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向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莒南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
联系电话:7212289;17662877837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