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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二批(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已受理完毕,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为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就业方式,经工商部门系统查询甄别,共有72名申请人系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代表、股东或管理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等。该72名同志不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实际情况与本人承诺不符,现取消其本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格。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莒南县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