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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南县2021年度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公示(三)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莒南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三批(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已受理完毕,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精神,为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就业方式,经工商部门系统查询甄别,共有26名申请人系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代表、股东或管理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灵活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等。该26名申请人不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实际情况与本人承诺不符,现取消其本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格。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莒南县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

附件【莒南县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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