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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23〕5号文件加快推进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中小微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范围:莒南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2023年度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申请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 2023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每新吸纳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不得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材料受理

(一)提交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盖章);

2、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失业青年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人数较多的,复印一名员工完整的劳动合同,其他人员只需复印带有企业公章和个人签字的页面;

4、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日期

2022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

(三)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

材料受理完成后,将在莒南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到企业的开户银行。

联系科室: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17662877833

申报邮箱:17662877833@163.com

附件:莒南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附件4.1莒南县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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