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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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公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根据省《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位适应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拟选择部分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培训方式

1、培训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培训

2、对象范围:各镇街乡村公益岗

3、培训内容:坚持以岗位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础,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可以灵活使用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通用知识培训。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

(一)通用知识培训。以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全防护、劳动精神、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着力提升安置对象的岗位综合能力。

(二)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岗位技能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突出培训内容的实操性,切实提高安置对象履职能力和技能水平。

4、授课地点:各镇街自主确定

5、补贴标准:100元/人

二、报名条件

凡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在我县人社部门备案;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三)具有培训资质,有相关职业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和培训师资;

(四)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五)熟悉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六)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七)能够按照要求在办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能够保障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三、报名材料

(一)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三)培训方案或教学大纲。

四、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申报地点:县政务大厅二楼D26号窗口

咨询电话:17662877835

五、其他事项

培训机构提供的申报资料要保证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培训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并做好过程记录和档案整理。对于材料弄虚作假、严重不实、蓄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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