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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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一、事项概述

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到同级人社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二、办理依据

临沂市人社局、临沂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组织实施临沂市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字〔2019〕43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青年见习基地。

(二)办理条件

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岗位。

四、申请材料

1、《见习基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

2、《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5、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7、以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见习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8、见习人员《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进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登录“单位账户”(网址:http://www.sdgxbys.cn/platform/service/user/index),申请成为青年见习基地。

2.管理: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见习岗位管理”栏目,新增见习岗位。学生线上报名见习岗位后,单位进行审核,录入上岗登记,上传见习协议照片。见习结束的人员,填写《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3.申报:单位提供见习单等相关材料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县人社局主管部门核查。

4.拨付: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1号窗口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17662877826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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