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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经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
二、办理依据
1.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2.《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70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个人申领、培训机构代领、企业申请。
(二)办理条件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个人、培训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对经培训后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初次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4.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
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培训机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复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5.支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所申请的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现场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24号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17662877836。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