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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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社局 打印

县内各企业:

根据临沂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6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临人社函〔2020〕22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以工代训政策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就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2、申领流程

第一步:新吸纳人员吸纳前进行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人员需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登陆—失业登记模块(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办理失业登记或到县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17662877832)进行失业登记。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省略此步,直接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步:企业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电话17662877832)办理就业登记。

第三步:企业网上填报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选择“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吸纳就业以工代训申报补贴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申请月份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上传建档立卡人员识别卡扫描件。上述材料按要求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相应位置上传,并提供一套纸质版材料报县人社局培训科备案。

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认定及补贴标准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对困难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优先发放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率高的企业。

20201—5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平均值(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成立月份数平均计算)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

20206—12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2、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选择“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材料提报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申请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企业通过报税系统打印盖章后,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11号窗口加盖税务部门税收专用章)、申请月份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以电费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为申报困难企业认定标准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按要求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相应位置上传,并提供一套纸质版材料报县人社局培训科备案。

三、便利补贴申领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只要申请的月份符合条件即可。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如将6、7、8、9月的补贴申领材料依次上传系统,一次性办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关于企业认定。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五类行业企业,其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应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能够提供自2019年以来进出口业务实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也可认定为外贸企业。对在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2、关于以工代训补贴和其他职业培训补贴享受问题。企业可同时按规定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和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职业培训补贴,但不得重复享受《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中以工代训补贴。

3、关于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种类和统计问题。同一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长可申请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且在一个月的申领期内只能申请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或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两项中的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人数(非人次数)计入当年度补贴性职业培训任务完成数。不计入企业职工每年度可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4、关于中央属、省属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政策享受问题。中央属、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市或县(市、区)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劳务派遣企业派遣至企业工作职工,原则上由承担用工成本并实际用人的企业进行申领,申领时提供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派遣协议(附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工资发放证明。

5、关于以工代训政策期限。已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补领。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截至202012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3月底。

6、关于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补贴人员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报信息和人员类别准确无误,信息不准确将造成补贴无法发放及系统数据混乱,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系统“单位信息”模块要如实准确填写,“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劳动者就业”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以工代训培训情况”中,把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说明进行简要描述。

本通知未做规定的,仍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61号)执行。

以工代训补贴业务办理地址:莒南县人社局培训科(新政务中心主楼二楼东D22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5

附件:1.以工代训补贴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1

以工代训补贴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1.在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打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点击【单位登录】,点击对话框下方的【首次登录点此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使用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3.进入首页后,点击右上方的【公共就业】,在功能展示界面,找到功能【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点击【办理】按钮,打开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其中【查询】按钮是用于查询补贴申报后的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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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办理会跳转到以下页面

第一个是以工代训政策和政策解答,可以下载查看。第二个是企业申领的以工代训的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学习使用。

注意:(1)企业申领补贴每个月只能申领一种补贴类型,可以多次申领同一类型补贴的,但是一个人只能一个月申领一次。

(2)企业所属区划,选择了哪个区,相关业务就会推送到哪个区的人社部门审核。

5.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才可以录入补贴人员信息。

(1)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就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和【导入以工代训人员】批量导入人员两种方式。增加完人员后,点击【校验】按钮进行就业登记和社保校验。如果没有社保和就业登记信息会提示这个人不符合条件,请办理就业登记或者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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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贴类型选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和【导入以工代训人员】批量导入人员两种方式,困难企业无需校验。

6.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补贴人员信息添加完成且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打印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后请仔细阅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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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传事项材料

事项材料中,必须项为“是”的,必须上传附件。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不能上传EXCEL文件。

8.申报补贴

    上述事项维护好且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补贴】按钮完成申请。申请以后可依次进入【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查询】查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进度。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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