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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政策内容

对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初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办理依据

1.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

2.《关于印发临沂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70号)。

三、享受条件

对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初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

五、申请材料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1寸、2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培训机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复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5.支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所申请的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线上办理:利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网上申报。

现场办理: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

联系电话:17662877833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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