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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2.《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2号);
3.《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三、享受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补贴标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五、申请材料
《莒南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社保缴费凭证。以上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七、办理期限
现场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八、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线上办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现场办理: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8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3
特别提示:该政策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