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unanxianjnsd7075/2024-0000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涝坡镇卫生院 | 组配分类: |
病历复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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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01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复印病历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患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指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名、时间)。 3、无有效身份证明,需由住管辖区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5、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6、病案复印申请人在患者出院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以后带齐证件到病案室复印。 莒南县涝坡镇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