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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结合中央、省和市补助,县级共安排对各镇街转移支付预算数为49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0762万元,其中:
(一)体制补助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体制的连续性而给予镇街定额补助,保障镇街既得财力。
(二)均衡性转移支付123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调整工资政策及重大民生政策,增强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镇街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693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财力需要。
(四)固定数额补助支出9632万元,主要帮助基层政府落实工资改革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7533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基层网格化、城市社区工作及党建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168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等相关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278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1156万元,其中: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0万元,主要是用于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相关支出。
(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2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教育、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2019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