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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结合中央、省和市补助,县级共安排对各镇街转移支付预算数为405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体制补助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体制的连续性而给予镇街定额补助,保障镇街既得财力。
(二)均衡性转移支付123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调整工资政策及重大民生政策,增强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镇街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316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财力需要。
(四)固定数额补助支出9632万元,主要帮助基层政府落实工资改革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专项转移支付
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10149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基层网格化、城市社区工作及党建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教育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579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的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商贸发展和市场开拓等方面支出。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环保治理等方面支出。
(九)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未安排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2020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