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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与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经莒南县财政局汇总,2023年莒南县县级决算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1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是2022以来,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三公经费维持较低水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是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暂停,2023年恢复该项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主要是2022我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购置执法用车,已较大程度满足了工作用车需求,本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主要是我县公务用车较去年有所增加,相应运行维护费用对应少许增加;公务接待费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各部门继续保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有效控制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23年县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6个、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23年县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专业用车共计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9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23年县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与累计人数分别为1122批、8489人,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