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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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莒南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汇总,莒南县2019年县级预算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2.2%,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从严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1.3%,主要是增加公检法等个别部门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2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压减12.7%,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接待活动相应减少。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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