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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莒南县县级预算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1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招商引资需要,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法院使用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对部分符合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公务用车集中进行报废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7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比2023年预算标准压减0.1万元/辆);公务接待费151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活动经费开支规模。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