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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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2023年1月19日在莒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莒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莒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先破后立、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资源统筹和增收节支,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县财政收支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4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4.7%,同口径增长14.4%。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32.8%。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及调入资金等494814万元,收入共计705288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和结转下年支出等80685万元,支出共计70528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2022年莒南县总财力705288万元,其中用于“三保”财力433578万元,同口径与2021年基本持平;预算执行中各“三保”预算项目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全年支出624603万元,其中“三保”预算支出433578万元,同口径与2021年基本持平,不存在“三保”保障缺口。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03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降低50.4%。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283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降低9.4%。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79493万元,收入共计282943万元。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和结转下年支出54577万元,支出共计28294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上划上级统筹。2022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744万元,支出4522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565万元,支出67745万元,以上两项累计结余980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7万元,完成预算175.1%;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21万元,完成预算的246.7%。当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共计1670万元。当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共计167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经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60.58亿元,当年共发行政府债券16.2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0.16亿元、再融资债券6.13亿元。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60.25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22年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以来,全县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决议,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加大融资,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强化政策落实,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省市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发挥政策引导和调节作用,支持市场主体和经济稳定发展。全面落实惠企政策。通过送政策上门、鲁税通直播、微信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宣传推送惠企政策,财税银通力合作,盘清底数,做好库款保障,确保各项税费政策落实到位。全县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53944.8万元,留抵退税累计50327万元,其中地方级28782万元。落实企业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全年缓缴1349.4万元,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稳岗援岗,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年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284.5万元,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为142户商户减免租金213万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份额,2022年全县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5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88%,持续创造公平的采购环境。加大资金投入。投入科技资金6791万元,工业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科技创新、智能化技术改造,推动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申报“技改专项贷”项目3个,获得授信额度3000万元。申报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3个。拉动第三产业发展,加大资金配套,壮大市级消费券资金池,刺激消费增长。支持金融创新绿色信贷,聚焦绿色金融,强化政策引导,“政银企”协同发力,发放全省首例“节能贷”,被省财政厅确认为“年度金融创新项目”。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深入挖掘统筹整合潜力,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上体现对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保障”和“政策支持”。全年共整合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81756.8万元,其中县级预算安排24187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0%,聚焦民生短板弱项,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全年民生支出543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7.0%,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重点民生实事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支持就业创业。县级财政投入3101.8万元,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7029个。支持春风行动等网络招聘活动,推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就业、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创业人群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5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民生提标政策,全县九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提高10%左右,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增长4%左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6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人均达到84元。投入资金34438万元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和经费保障机制全覆盖。健全政府主导的教育资助体系,投入资助资金3797.1万元,资助学生23169人。统筹各级资金8375万元,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改薄与能力提升、办学条件改善,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和“双高”发展。支持改善居住环境。投入2774.2万元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家庭和农村贫困农户居住条件。投入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831.8万元,切实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三)强化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应对疫情、减税降费等政策叠加影响,科学均衡组织收入,统筹优化支出,力促财政运行平稳。强化组织收入。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财政、税务、执收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全县税收收入完成172939万元,自然口径增长6.2%,同口径增长18.0%。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项无偿资金29.8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在落实留抵退税的基础上,共争取中央三批减税降费和困难补助一次性转移支付21470万元,全部用于工资发放等“三保”支出。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0.16亿元,比上年增加4.36亿元,再融资债券61296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和到期债券置换。守住“三保”底线。始终把“三保”保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三保”预算执行和县级财政运行监测,确保各项支出达到规定标准。在当前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库款调度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切实保障县乡工资、按月兑现的基本民生资金和政府债券付息等支出,确保标准不降低,资金不拖欠。加强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维护政府信用,全年政府债券还本61296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债券付息18898万元。加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建立直达资金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督促监督,科学调度库款,全力保障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全年共下达中央直达资金114716万元,支出114554万元,资金支出进度达99.9%。

(四)深化财税改革,创新理财模式。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财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深化县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资源统筹,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压一般、保重点,构建“大事要事有保障”机制;着力推进零基预算、刚性预算、透明预算、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信息化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财政发展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全县152个预算单位正式使用一体化系统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精准、更可持续,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形成9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办法或操作细则。对51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27亿元,82个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率达到100%,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财政重点评价扩围提质,对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对本年度82个县直部门单位的74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市县联动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业指标体系,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制定《莒南县县级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国企改革。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政府性国有资产资源集中整合,推动国有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做实经营性收入、做强投融资平台。通过资源配置、产业布局调整、投资规划等方式,引导县属国有企业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业、深耕实体,进行专业化整合。

(五)聚力监管运营,提升管理质效。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开展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会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信息统计,实现资产数据化动态化管理,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9.99亿元,净资产总额66.71亿元。做好资产划转、调拨、报废等,严把资产处置关,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年出租、处置资产资源收入4204万元。做好重点项目评审。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践行“高效、唯实”的财政投资评审要求,严把工程前期评审关、项目跟踪评审关、项目决算评审关,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益。全年预算评审项目270个,送审金额 34.94亿元,审减3.26亿元,审减率9.3%;完成工程结(决)算评审项目262个,结(决)算金额12.88亿元,审减1.7亿元,审减率13.2%;高质量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的审查工作,节约资金4.96亿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形成有预算、有计划、先批后采的管理模式。全年申报政府采购计划1401个,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为8.26亿元,节约资金557.4万元,节支率0.67%。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网上商城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年网上商城交易额1.04亿元,占全部政府采购金额比率12.7%。

各位代表,2022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和组合式减税降费等经济性、政策性减收因素叠加,“三保”、疫情防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过“紧日子”思想树的不牢,增收节支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资源统筹,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兜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安排基本原则。2023年,经济形势更加复杂,综合考虑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综合预算,着力加强政府资源统筹。依法依规组织政府收入,加强政府资源(资产)和部门收入统筹,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将“三保”放在预算安排优先位置,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

——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全过程融合。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7315万元,同比增长8%;税收比重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70528万元,同比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458120万元,预计总财力6854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14907万元,支出共计68543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

2023年不含上年结转等财力预计605354万元,其中可用于当年“三保”财力预计433990万元,占比72%左右;预算编制中各“三保”预算项目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全年不含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605354万元,其中当年“三保”预算预计支出433990万元,占比72%左右,不存在“三保”支出缺口。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6841万元,增长99.9%,主要考虑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2671万元,增长2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160618万元,收入共计36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债券还本等支出84788万元,支出共计36745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我县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49万元,转移性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49万元,按照“量入为出,不列赤字”的原则,安排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24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32768万元,增长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99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833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1523万元,增长6.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919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2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9679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

以上收支,待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编制完成以后,有些数据和科目还要调整。调整以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四)县级重点支出安排意见

2023年,安排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含镇街)和正常运转经费297528万元。在此基础上,统筹县级可用财力安排重点项目配套及补助 129204万元,具体如下:

--安排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33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配套及补助支出。

--安排社会保险及退离休人员财政补助2909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等配套及补助支出。

--安排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1378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配套及补助支出。

--安排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113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配套及补助支出。

--安排优抚抚恤安置资金12819万元。

--安排教育等支出12700万元。

--安排污水处理、环卫一体化等10726万元。

--安排政府债券付息20677万元。

--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等4770万元。

以上重点支出只是预计性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按轻重缓急再进行调整或追加。

四、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速实施“十四五”规划、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加压奋进。加快落实稳经济政策,抓住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省市“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支持和资金补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传统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新型产业。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及跟踪服务力度,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总体稳定。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做好债券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统筹用好预算资金、PPP、政府引导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手段,以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二)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加压奋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谋划和实施十大重点民生工程,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以务实举措惠民生、暖民心。支持稳定就业,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实施教育提质行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科学高效做好经费保障,助力疫情平稳有序转段。加强民生兜底保障,落实上级民生扩围提标政策,积极应对结构性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不断提升城乡群众生活品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三)在深化财税管理改革上加压奋进。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化预算制度,加强政府资源统筹,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重点支出,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质量和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协同作战”,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聚力推进改革,扩大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全面推行镇街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深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公物仓资产收储使用处置流程,实现公物仓资产在不同部门单位间共享共用。加强重点项目评审,强化政府采购管理,推动网上商城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在兜牢安全发展底线上加压奋进。强化收入组织,完善综合治税协调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保持收入增长稳定,提高库款统筹能力。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一般、保民生、保重点,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规范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稳妥有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牢牢守住“一排底线”。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奋力拼搏,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贡献财政力量。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5.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7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和省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

6.留抵退税: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7.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8.结转结余收入:结转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且以后年度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是指预算安排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

9.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10.特殊转移支付:是指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基层“六稳”“六保”工作,弥补市县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中央财政安排下达的特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11.直达资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部署要求,2021年起对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制度,实行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相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12.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注重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绩效管理重要组成部分。

13.财政投资评审:是指对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概、预、结、决算进行审核,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财政监督行为。

2023年1月19日

附件【莒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表.xlsx
附件【莒南县2023年预算草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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