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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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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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5日在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莒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莒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完善财政政策,破解资金瓶颈,深化财税改革,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9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同口径增长6.6%,剔除减税降费、清理一次性欠税等因素,实际可比口径增长11.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2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0%,比上年增长7.6%。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259636万元,收入共计393626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4344万元,支出共计39362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43万元,同口径增长10.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942万元,增长3.7%。当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263843万元,收入共计344286万元。当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和结转下年支出24344万元,支出共计34428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情况:农林水支出32279万元,增长8.0%;教育支出98510万元,增长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67万元,增长7.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58万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4354万元,增长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58万元,增长5.0%;节能环保支出5681万元,增长3.0%;交通运输支出9664万元,增长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61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9.1%,增长20.4%。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712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1.1%,增长16.6%。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等41880万元,收入共计203271万元。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31997万元,支出共计20327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0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基金总支出17679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04万元,累计结余10372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述各类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可能变化,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落实情况。

过去的一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支管理,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年来,面对实体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降费等多重减收因素,全县财税部门从年初就紧抓组织收入,不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科学分析收入形势,发挥纳税评估、综合治税、联合办税、税务稽查等管控合力,着力挖潜增收,严格依法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实现收入稳定增长。层层分解收入目标,进一步强化镇街和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的主体责任,提高征管部门和各镇街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管理,建好税源管理台账,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收形势、税收风险等,提升税收预测分析的准确性。巩固和完善税收保障体系。充分利用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共享涉税信息,实现联合办税一体化、纳税服务标准化。通过分析比对税源信息,增加税收7670万元;大力开展税务稽查评估,增加入库税款4793万元。在征管过程中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强化对支出的控制分析,坚持有保有压的支出原则,千方百计保障工资性支出和教育、社保等民生重点事业发展支出需要。控制压减“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大民生投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科学调度,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补短板”。围绕“保工资”,从2017年1月份起,镇街事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统一发放,保证了县直及镇街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围绕“保运转”,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同时,安排资金5175万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需要。围绕“保民生”,实现民生支出32996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9.4%。投入98510万元,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投入107625万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投入4258万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围绕“补短板”,集中财力向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薄弱环节倾斜,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29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3888万元,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投入环境保护资金5681万元,用于生态水系维护、污水处理、秸秆禁烧、农村生态保护等项目,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3、创新融资模式,实现区域借力发展。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增强地方财力。着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规范实施,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临海新城医院、一中北校区、生物热电综合利用项目,吸引社会投资43900万元,社会资本后续跟进投入169000万元,有效弥补了建设资金不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开展政策性融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承接农发行政策性项目贷款,争取教育“大班额”、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206000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225180万元,占总财力近六成,对保障重点支出、缓解支出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结转资金加大清收力度,盘活存量资金8050万元。加快存量债务置换,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7307万元,使2014年末我县经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债务全部得到化解,比省里要求的2018年提前了一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5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

4、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积极落实稳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措施,为企业发展减负、降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取消、调整、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化管理,及时公布停征、减征收费项目,停征5项涉及企业、3项涉及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6项收费标准,进一步为企业和个人减负。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全县重大项目、引导“双20”企业二次创业,加快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培植骨干企业轻装上阵,加速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创新扶持载体,以“四个主题年”活动为切入点,重点扶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大对绿色节能项目财政补贴和企业境内外参展财政奖补,引导和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设立企业家专项培训资金,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软硬件支撑,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围绕全县现代农业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撬动金融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融资增信、产业基金、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5、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2017年我县被确定为临沂市首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加快启动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以树立管理新理念,按照经营规模和行业为主、兼顾特定情形的原则,对纳税人统一进行了分类分级管理。税源管理水平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逐步提升。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预算单位财务网络核算管理、财政资金支付监管、支付核算科目“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公务卡改革。按照“方便操作、规范渐进”的原则,县直预算单位已经全部申领办理公务卡,制定下发《莒南县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加强招投标管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88705万元,节约资金6013万元。完善制度办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实现了投资评审从项目立项、批复、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决算初审、复审等全链条跟踪评审。2017年参与评审工程项目压实审减额5731万元基建资金,节支成效明显。

6、强化监督管理,打造阳光财政。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充分利用预决算公开平台系统,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了县政府及县级所有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内容更全面。着力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让社会公众看的见、看的清、看的懂,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财政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覆盖县乡所有预算单位的财经纪律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津补贴发放标准。强化基层财政管理,进一步推动基层财政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面推行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加快实现财政大数据平台整合应用,通过“惠农一本通”系统直接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库区移民、低保等补贴资金13750万元。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做实财政收入。全面提升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消化虚收存量,杜绝虚收增量,建立治虚做实的长效机制。健全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明确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

总体上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新旧动能正处于转换期,受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行营改增等因素影响,收入增速放缓;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政策性增支因素增多,新建改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大,财政仍需放水养鱼,收支矛盾更加凸显;镇街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基层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大;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尚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从2018年经济财政形势看,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深入推进,主要经济指标出现积极变化,全县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但经济运行仍面临诸多困难,为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保障重点支出,在预算安排上本着“一定要在降低负债率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统筹各类资金,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支出。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预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预算基础。

(一)全县及县本级一般预算安排意见。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6050万元,同口径增长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9050万元,增长2.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专项补助收入等254197万元,预计总财力40024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197万元,支出共计40024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7680万元,同口径增长9%;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7075万元,增长2.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260592万元,县本级预计总财力34827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197万元,支出共计34827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150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减少。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1202万元,下降40.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52万元,收入共计10620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共计10620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

(三)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1718万元,增长17%,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0260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377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90514万元,增长1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473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2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6281万元。

2018年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上收支预算分科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理财,不断推进财税改革,统筹财力,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加快培育新动能。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奖励、补助、贴息、基金等支持措施,发挥好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撬动作用,集中财力支持以“四新”促“四化”,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强化城乡、区域、节能减排统筹,加大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探索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全域旅游等强县建设领域。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提质增效。

(二)抓好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运行质量。积极推进税收保障,依托税式支出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税收保障管理平台,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培植税源,利用招商引资引进外来税源、鼓励创业增加新生税源、支持做大重点企业支柱税源、做强重点产业优质主体税源。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把财政收入增长建立在坚实、稳定的基础上。健全预算支出监控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

(三)统筹整合财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底线,集中财力用于重大民生工程,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支持办好群众关心的文化、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环保等民生保障事项,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努力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坚持脱贫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精度更高,继续巩固脱贫成效。支持做好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绩效。积极开展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继续深化营改增等各项税制改革。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财政投融资机制改革,加快推进PPP、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乡镇公务卡结算改革,完善公务卡系统建设,优化公务卡外部环境,提高财务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风险。加大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力度,严格控制政府举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切实杜绝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最大限度减轻财政利息负担,确保政府履约还本能力。统筹考虑财力可能,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

(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管理效能。坚持科学理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坚持投资评审与绩效评价结果并用,将财政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全部纳入投资评审、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质量。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由注重抓收入的“征管型”向面向实施公共财政的“服务型”转变;由组织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以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增加资金管理及发放的透明度,切实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形势十分复杂,财政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提升聚财、生财、理财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为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5、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7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和省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

6、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7、结转结余收入:结转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且以后年度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是指预算安排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

8、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9、营改增:是指将目前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和劳务统一征收增值税,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0、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11、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12、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注重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3、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概、预、结、决算进行审核,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财政监督行为。

附件【附表:莒南县2017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草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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