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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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初中学校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重点说明

1.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2019-2021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2021 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 个学期,2021 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

2.普通高中、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2019-2021 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2021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 个学期,2021 学年第一学期体测和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

二、省级评优工作程序

高中学校分别填报相应类别申报表(可作为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进行校级公示),并上传相关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专人填报,专人把关。

1.被推荐学生、班级上传材料:

①学生、班级申报表。以图片格式上传,系统可直接显示。

②校级公示电子照片(不需要进行班级公示)。

③县级推荐的公示信息。网页截图格式,不大于 300K;或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群众)现场观看场景, 上传 3 幅,每幅不大于 1M。

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

2.时间安排:

①各县区将名额分配至各高中学校,组织有推荐任务的高中 学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完成审核公示工作。

②3 月 1 日—3 月 20 日,通过学籍管理平台逐级推荐上报。县区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并写出审查报告,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审查报告由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备案。

③3 月 20 日—3 月 31 日,市教育局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后, 导出本地汇总表核对无误后将评选结果汇总上传省教育厅。

三、市级评优推荐工作程序

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与省级同步开展。

各学校要将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材料加盖公章,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04室,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基教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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