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加快推进全县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原则,结合城区规划、小城镇建设、社区建设,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加快建成“教育名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长和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财政、发改、教体、规划、住建、国土、审计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改薄”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镇街、开发区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工程建设手续办理中,要安排专人负责,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尽快办理立项、施工图审查、建设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资金评审、工程招投标等手续,切实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街政府是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的实施。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是“一把手”工程,要落实镇长街道主任负责制。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中小学建设,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完成。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管,足额、按时拨付配套资金。县教体局: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筹划有关会议,指导、调度、督促、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的批复。县财政局:负责拟定筹资计划和学校建设所需各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按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县级补助资金,负责资金使用效益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图审、招投标、各项建筑手续的办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和用地指标,协调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学校用地的政府划拨和相关手续,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面积达标。县规划局: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做好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监督和工程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县消防大队:负责新建校舍消防安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县地震局、气象局、水利局、环保局:分别负责对建设项目抗震减灾标准的审核和落实、新建学校选址的水文减灾等情况进行评估、学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人防、城管执法局、审计局、安监局、林业局等其他部门和单位要履行好职责,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建设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快手续办理。手续办理直接影响校舍建设工程实施进展,各镇街要根据规划任务,加快手续办理。县政务大厅牵头,对项目手续办理采取“一站式”服务,并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规费的优惠政策。各职能部门在手续办理过程中要一切开绿灯,涉及相关手续费用事后由政务中心统一汇总,由县财政列支并统一拨付。
(四)落实奖补政策。校舍建设工程实施,资金是关键。各镇街、开发区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建设工程实施责任,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财政将按照比例,将县级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形象予以拨付,其中工程基础完成经现场验收达标后拨付30%;主体工程完成经现场验收达标后拨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30%;保质期后,并通过省政府认定达标后拨付10%。对按时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划任务,县级配套资金再奖励10%。项目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项目规划造价预算:楼房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平房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要加快已完工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归档工作进度,2017年前建设的楼房项目,要抓紧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切必须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加强督导考核。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由镇街政府负责实施。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是“一把手”工程,要落实镇长街道主任负责制。县委、县政府把校舍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开发区)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列入重点民生工程。严格执行校舍建设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编辑《简报》报县委书记、县长及六大班子有关领导,对工作缓慢,工程推进严重滞后,影响全县整体进度的镇街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向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做出检讨。对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县校舍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实施步骤
工程规划划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实施阶段。各镇街、开发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下达的规划项目,按照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建设。县政府中小学校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县财政局依据政府投资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评审,按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2017年列入建设规划的项目要在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18年建设规划项目及体育场地扩建项目要早启动,确保“全面改薄”项目在2018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迎查阶段。主要迎接国家、省、市对全县“全面改薄”建设工程验收及年度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