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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至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4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现场集中受理贷款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正常工作日)。
现场集中受理点: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东首(人民路33号)。
二、贷款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正式申请贷款前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三、贷款额度及贷款用途
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入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是借款人的父母,如果借款人的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人的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者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 APP 提交贷款申请,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交贷款申请。续贷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贷款学生要认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提示: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一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首次贷款,没有预申请的贷款学生,还需下载并填写打印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借款人书面承诺并签名,共同借款人签名。关于远程办理续贷: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续贷,在经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
(二)贷款申请受理。助学贷款全部实施电子合同,申贷学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现场审核、办理助学贷款:
1、首贷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两人到现场(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需网上注册后导出);(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仅限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提交);(6)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都在莒南县。
2、续贷材料:续贷学生可以选择在家远程受理,不需要到现场。仍需现场办理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办理:(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需网上申请后导出)。
注意事项:1、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导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完成电子借款合同签订,确保签字清晰准确。完成受理后,为贷款学生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上附回执录入验证码)。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续贷学生继续使用原结算代理账户,首次贷款学生使用招商银行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支付宝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188,招商银行相关操作方法请登录招行网站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95555)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得要求贷款学生预缴学费和住宿费。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至高校报到,高校根据《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在系统录入回执信息,逾期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贷款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学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莒南县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39-7213016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